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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宿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者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 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带彩”赌博娱乐活动、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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