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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金融科技在支付领域的快速推进,账基支付以其方便、快捷、多场景应用的体验优势逐渐替代卡基支付,预付卡市场需求逐渐萎缩,进入低迷期,多用途预付卡机构面临较大转型压力。本文在调查多用途预付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践,分析了当前多用途预付卡机构遇到的转型困境,试图找到助力多用途预付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多用途预付卡市场发展情况


市场发展概况从发行规模来看,根据2020年《中国支付产业年报》公开数据显示,2012-2019年,预付卡发行数量和金额整体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其中发卡数量在2013年达到峰值6.4亿张,同比上升63.27%,是2019年发卡数量的2.87倍。2018年以来发卡金额持续下降,2018年发卡和充值金额合计785.12亿元,同比下降12.26%,2019年发卡和充值金额合计726.89亿元,同比下降7.42%。


从机构类别来看,根据2018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运行报告》和2019-2020年《中国支付产业年报》公开数据显示,2017-2019年,商业预付卡、公交一卡通、线上预付卡3种类型机构的发卡金额均呈现下降趋势,2019年3种类别发卡金额分别较2017年下降16.36%、19.07%和18.76%。而线上预付卡的发卡数量大幅增长,2018年和2019年分别同比上涨4.28%、34.20%。


从受理规模来看,2017年两类预付卡机构(商业预付卡类机构和公交一卡通类机构)共发生预付卡受理业务115.19亿笔,受理金额739.85亿元,平均每家机构受理笔数1.07亿笔、受理金额6.85亿元。2018年两类预付卡机构共发生预付卡受理业务133.79亿笔,受理金额763.06亿元,平均每家机构受理笔数0.98亿笔、受理金额5.5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44%、18.69%;其中商业预付卡类机构交易规模显著下降,平均每家机构受理笔数和金额分别同比下降23.49%和18.49%。2019年,预付卡交易情况有所反弹,平均每家机构发生预付卡交易1.04亿笔,交易金额5.54亿元,其中受条码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广泛应用并向公共交通领域快速渗透的影响,公交一卡通类预付卡交易笔数降幅较大,交易笔数和金额同比下降5.12%和12.22%。


从受理市场情况来看,2017-2019年,预付卡市场的特约商户、受理终端数量、受理网点数同步下降。其中截至2018年底,平均每家机构累计发展特约商户(法人)1147家,同比下降66.27%;特约商户网点总计2963个,同比下降44.42%;累计布放受理终端9191台,同比下降3%。2019年,下降趋势有所减缓,平均每家机构累计发展特约商户(法人)、网点数、受理终端数量分别同比减少6.44%、10.12%和16.18%。


预付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虚拟预付卡成为行业营销的重要工具发卡方面,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以电子券码、卡号卡密、电子账户为载体的单用途虚拟预付卡;各大传统零售行业也尝试通过发行电子卡券、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下载APP充值返现、互联网平台营销等方式拓宽发卡充值渠道。受理方面,条码技术的普及使得账基支付逐渐取代卡基支付,虚拟预付卡依托账基支付,融合各类智慧零售场景,实现基于场景和大数据的线下线上一卡畅购,如沃尔玛的扫码购、永辉超市自助收银都将虚拟预付卡纳入其中;各本土大型超市也都开发了自有电商平台,将预付卡传统的线下优势通过互联网从线上得到放大,获得规模经济。


受网络支付替代,多用途预付卡需求日渐萎缩。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与支付的进一步融合,网络支付以更加贴近用户需求的优势迅猛发展,“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已成为主流,网络支付在应用场景及功能方面已涵盖并优于多用途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正在被快速替代。


应用场景方面,网络支付已经从线上电商领域,向线下各类支付场景快速扩展。支付场景从超市、餐饮、药店等传统行业,逐步延伸到医院、交通等场景,涵盖人们生活中各种支付需求。而我国现行监管制度规定,多用途预付卡只能用于实体特约商户以及限定情形下的网络支付渠道,受客户范围束缚,拓展空间受到限制。


在功能方面,支付账户可以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提现,涵盖多用途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市场需求萎缩。近年来网络支付业务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其中互联网支付趋于平稳,移动支付呈井喷式上升,2019年移动支付业务笔数达7066.07亿笔,是2016年交易量的17.73倍,是同期预付卡交易量的55倍。2017年移动支付占网络支付总业务金额的比重73.1%,与2016年的48.4%相比,移动支付业务的比重大幅提升,移动支付业务对互联网支付业务替代效应显著;2018-2019年,网络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对预付卡业务的替代效应进一步加大,预付卡发行业务量在2017年达到最高点后,便开始持续下跌。(备注:网络支付含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数字电话支付和固定电话支付。目前,数字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发展空间小,本文网络支付仅包含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


多用途预付卡满足小额、快捷、便民支付需求的优势弱化。2019年,全国第三方支付四类业务(备注:第三方支付四类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受理、银行卡收单。数字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发展空间小,未纳入统计)。根据2018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运行报告》和2019-2020年《中国支付产业年报》公开数据显示,笔均交易金额连续三年下降,其中,互联网支付业务笔均金额为759.96元,较2017年下降41.44元;移动支付业务笔均金额为360.21元,较2017年下降79.1元;银行卡收单业务笔均金额为525.92元,较2017年下降255.95元;预付卡受理业务笔均为84.56元,较2017年下降30.01元。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笔均受理金额年均下降率分别为4.51%、17.75%、35.62%、24.17%。随着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的全线推进,“云闪付”等条码支付因方便快捷受到青睐,覆盖的场景也越来越多,银行卡收单向小额支付领域渗透,预付卡小额便民的优势弱化。


多用途预付卡机构发展存在的困境


税收政策监管加强导致多用途预付卡销售锐减。2016 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中规定: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充值资金的,应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营业税改增值税前,业内多数支付机构在销售多用途预付卡开具发票时,根据购卡方需求虚开发票,购卡方可以据此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并在所得税前扣除。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无论是购卡环节还是消费环节,购卡方都无法利用政策漏洞避税漏税,这就额外增加了其税收成本,由此导致预付卡的需求减少,多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幅缩减。


单用途预付卡线上发卡业务迅猛发展,对多用途预付卡产生显著替代效应。随着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线上购买预付卡的需求增加,各电商平台、商家积极创新支付方式,搭乘移动支付顺风车,通过充值即赠、消费返现、赠送会员卡等各种促销手段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如苏宁易购在其平台上推出实体卡、电子卡以及苏宁联名卡,绑卡后支持平台自营产品网上购物和苏宁实体门店购物;肯德基等商家纷纷推出线上购券线下核券的卡券类产品。单用途预付卡的灵活性促使单用途预付卡线上发卡业务迅猛发展,间接抢占了部分多用途预付卡的市场。


市场集中度稳中有升,单牌照预付卡机构生存困难。根据2018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运行报告》和2019-2020年《中国支付产业年报》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121家被调研的预付卡机构中,72家盈利,49家亏损,亏损机构数占比40.50%。其中仅获预付卡业务许可的单牌照机构中盈利48家,亏损42家,亏损机构数占比40.71%。2018年143家被调研预付卡机构中,83家盈利,57家亏损,亏损机构数占比46.67%,其中仅获预付卡业务许可的单牌照机构中盈利44家,亏损50家,亏损机构数占比53.19%。预付卡机构亏损数占比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受备付金集中存管政策和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影响,单牌照预付卡机构经营压力明显增大,2018年亏损数量多于盈利数量。


2019年,124家获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机构中,预付卡发卡张数排名前十的预付卡机构发卡量合计为7451.84万张,占全国预付卡发卡量的73.15%,同比下降7.68%;发卡金额合计为425.33亿元,占全国预付卡发卡金额的62.29%,同比上升7.28%。预付卡交易金额排名前十的预付卡机构交易金额合计为416.76亿元,占全国预付卡交易金额的60.69%,同比上升3.21%。


作为典型的双边市场,大型支付机构在这一领域将继续保持寡头地位,中小支付机构难以生存。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尤其是单牌照预付卡机构有线上发卡、受理的需求,但出于政策合规性的考虑,创新动力不强,公司业务情况及盈利能力均欠佳。可以预计,未来还会有一些预付卡机构合并业务甚至放弃牌照,因此,预付卡机构需要在复杂多变的移动支付市场寻求合规与转型的创新之路。


现行监管制度对多用途预付卡机构发展形成很大制约。《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充值以及受理作出以下规定:发卡机构通过实体网点销售发行预付卡;预付卡只能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及持卡人在本发卡机构开立的实名网络支付账户三种方式进行充值;预付卡不得用于除公共事业缴费、本发卡机构拓展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以及本发卡机构开立的实名网络支付账户充值之外的网络支付业务。现行监管制度对多用途预付卡实体发卡网点、充值方式及受理场景的限制使得多用途预付卡机构无法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相反,一些无证机构却利用政策漏洞大打“擦边球”。


实践中,发现一些未取得支付业务牌照的电商平台为客户开立虚拟账户,该虚拟账户不仅支持银行转账方式充值,而且支付账户充值,客户充值后可以在电商平台入驻商户进行消费,其业务实质为线上发行与受理多用途预付卡。但是,现行监管制度未将线上发行与受理多用途预付卡纳入监管,部分无证电商平台无视规则,其不记名预付卡单张大多金额上限设为5000元,甚至支持电商平台股东的单用途预付卡充值,间接的将单用途预付卡转化为多用途预付卡,严重扰乱支付市场有序发展。


多管齐下,助力多用途预付卡业务转型


完善监管法规和预付卡制度设计。放开预付卡业务实体网点发卡及充值渠道的限制,鼓励预付卡机构创新支付方式,搭乘移动支付的快车,拓宽发卡充值渠道。建议取消通过实体网点发行销售预付卡和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及持卡人本发卡机构实名网络支付账户进行充值的限制。同时,引入“预付账户”的概念,将其定位为实体卡、券或功能弱于支付账户的电子账户。鼓励预付卡机构借助人脸识别等技术远程识别客户身份并利用远程传输技术留存客户身份信息,完成非面对面线上发卡,降低通过网点发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拓宽预付卡机构发卡充值渠道。取消预付卡受理方面的差别性政策,拓宽预付卡线上受理的范围。


建议取消部分预付卡机构可以“向支付账户充值”的差别政策;取消预付卡只能缴纳公共事业费及在本机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中使用的限制,将预付卡受理使用范围扩大为网络特约商户。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支付业务进行重新定义和分类。


建议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分为“预付卡发行”“预付卡受理”牌照。根据同质监管的原则,将同时持有“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互联网支付”或“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机构进行牌照整合。建议将“预付卡发行”与各类支付牌照合并,存量预付卡受理业务由本机构承接,参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业务。


开发后台管理系统,以科技化服务推动商户拓展。多用途预付卡机构可以根据商户个性化需求,开发后台管理系统、智能终端等,为其提供存货管理、成本管理、会员管理等一系列增值业务,实现商户端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从而争取到更高的手续费或更大的商业折扣,获得更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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