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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








政策依据


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6号文)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68号)






办理流程


01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详见我处公众微信号中“经办须知”—“参保登记”模块下的《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02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在“人员管理”---“人员参保登记”模块中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业务,详见我处公众微信号中“经办须知”—“参保登记”模块下的《职工参保登记》。







03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过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到税务部门开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并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04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结账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到经办机构申报、核准当年首月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并逐月与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核对本单位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办理结账业务。结账后,由经办机构为其单位的参保职工记录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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