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识特别是税收政策最化太大了
从2016年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开始,我们感觉税收政策变化的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让人意料不到,从营改增到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到税率的下调,到扩大抵扣的范围,到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我们跟着税改政策一步学一步做,感叹这最化太快了。
感叹着如果这几年没上班的老会计们,估计都不知道如何报税了!
从下周一(即4月1日开始)税率下降了,前几日却陆续接到有个别单位发来的函,间接要求降价。
函中所说:我们合作的价格是不含税价,因此贵公司应保持不含税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新的税率与我方结算。
翻译如下:比如:A单位:原销售价格(含税)116元卖给了B单位,原照原税率:不含税价100元,税率:16元。现在国家降率了,B公司要求A公司不含税价不变也就是不含税价100元,税率13元供货。也就是说直接将价格从116元降至113元。
粗粗一看:似乎很有道理,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个说法来说,B企业没有让A企业降价,只不过税率降了,你们开票额低了,所以B企业对A企业发的函看起来很有道理。
细细一看:B企业的函是B企业混淆模糊了概念,翻开合同,一般签定的合同都是含税价,哪来的不含税价之变之道理,况且A公司难道成本为0的吗?税率下降是整条链条的下降,并且只是从A到B的下降,只是增值部分的不含税税率下降了3%。并非真的有3%的幅度。
仔细算一下:比如A公司的含税成本为50元,销售116元。
则原应交增值税=((116-50)/1.16)*0.16=9.10元。
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16-50)/1.13)*0.13=7.59元
减税=9.10-7.59=1.51元
实际应减的比率=1.51/116=1.3%
如果听从B公司,那么A公司可以减多少税呢?
降价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00*1.13%-50))/1.13)*13%=7.25元
看起来减税:9.10-7.25=1.85元
但别忘记了:降价了3元了。。
实际上A公司倒亏了:1.85-3=-1.15元
所以拿到要求降价的企业,我们还需要一一思考,思前想后,好好计算一番。
做会计,要学会辨别对方是否给自己下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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