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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进出口经营权的股东决议(股东变更决议)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变更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的:00-15:00;通过深圳股东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股东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的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公司股份进出口总数为295,980,000股经营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34,525,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0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34,52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增加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议案》。


同意134,525,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孙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变更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营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增加成进出口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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