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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近日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聘请绩效评价专家参加评审、论证及验收的劳务报酬付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该办法明确,付费范围主要包括在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评审、论证及验收时,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购买专家服务所发生的劳务报酬费用。付费对象必须是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


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购买专家服务,须提前报请审批。付费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依据付费标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付费结算。市财政局机关财务在办理支付手续时,对购买绩效评价专家服务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办法明确,专家评审、论证及验收时间在2小时内的(含2小时),标准为300元/人;在2小时以上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单日1000元/人封顶。需要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参加评审、论证及验收的,由双方协商按市场行情确定劳务报酬金额。专家住宿、伙食、交通费按照《临汾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四类会议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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