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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所谓留抵退税,通俗地讲,就是把纳税人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近年来,我国实行的留抵退税主要针对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对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税,其他企业增量留抵税额退还60%。


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帮助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纾困解难,国家推出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与以往相比,规模更大、力度空前,全国新增退税约1.5万亿元,初步测算,山东省新增退税900亿元以上。


同时,今年实施的退税政策,要把小微企业和6个重点行业若干年以来未抵掉的进项税额全部退还。从时间节点上看,6月份之前退还微型、小型企业留抵税额;7月份开始退还6个行业的中型企业留抵税额,10月份开始退还大型企业留抵税额,年底前全部完成。通过分类分批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历史性解决上述企业的存量留抵问题。


此外,今年还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扩大到小微企业和6个重点行业。这些企业从4月份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税,彻底实现“存量清零,即增即退”。袁培全表示,这不仅是一项减负措施,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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