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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医疗保障局电话号码(红古区社保大厅电话号码)




全区各参保单位、办事人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第一线,人员密集,疫情防控难度较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区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公告如下:


一、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月3日起暂停开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交叉传染防控难度大。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 2 月 3 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暂停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电话办”等办事模式


为避免聚集性现场办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各项业务均通过非接触式网上或电话申报办理。


1.医保局窗口承办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普通备案、临时备案可实行网上自助备案(http://www.rst.gansu.gov.cn:8080/)直接办理,根据网页相关提示,提交资料进行网络备案即可;


社保中心窗口承办的企业办理参保登记、注销登记、人员增减、缴费申报与变更等业务,可使用网报系统(网址:http://118.180.7.104:8063)进行申报办理;


就业局窗口承办的高校毕业生注册报到业务,可登录(http://www.gs12333.gov.cn:7003/hso/logon_620000.jsp)进行网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可登录网报系统(http://rsj.lanzhou.gov.cn)进行申报。


2.医保局窗口承办的无卡就医审批、异地备案及手工结算、长期门诊申报、基金结算对账、生育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基本医保及生育报销核定等业务,如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办理的参保患者或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咨询和预约方式办理;


社保中心窗口承办的参保个人办理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参保信息(账户)查询打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费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退休申请、档案查询等业务业务可通过电话受理;


就业局窗口承办的职业培训报名、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大学生和流动人员档案查询等业务可通过电话受理。


三、延长所有业务办理时限节点


1.社保中心窗口承办的当月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由原规定的当月15日前延长为全月办理;参保职工退休认定当月未办理的,可延期至次月全月办理,差额1个月养老金将进行首月发放时进行补发;其他业务均实行全月办理;


2.社保中心窗口承办的工伤保险、机关保等由参保单位办理的业务且目前不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业务可提前电话预约。确实无法通过非接触式网上或电话办理的,所有业务可延期至3月份合并办理;


就业局窗口承办的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高校毕业生进企业补贴申报、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等业务可提前电话预约。确实无法通过非接触式网上或电话办理的,所有业务可延期至3月份合并办理。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可拨打相关窗口电话进行咨询,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红古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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