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车辆费用等。那么:
报销非公司员工的差旅费和抵扣车票的进项税额会被认定为偷税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在这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官方都是怎么说的:
交通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车辆费用
①出差驾驶车辆属于企业所有
出差途中发生的车辆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即可。
②租用租车公司的汽车
租赁费和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的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住宿费
对于住宿费,财务们需要重点关注发票开具是否正确问题。
虽然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在形式上都满足了税法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①住宿费为公司接待客户,开票方不论纳税人规模,即便认证相符也不得进行抵扣;
②住宿费为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开票方不论纳税人规模,即便认证相符也不得进行抵扣。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国税[1994]89号文件规定:
因为涉及的金额不大,很多企业并不重视差旅费,甚至很多会计还抱着“只要发票是真的就没事”的态度来对待差旅费报销。
但粗糙地管理报销,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偷漏税的风险,因为很多的差旅费实际上是不能够抵扣的。比如:
①从用途的限制上来看
如果差旅费的发票报销用于集体福利比如报销的员工旅游、探亲等情况下的住宿费,或者个人消费的如团建或者个人出行旅游,那么这样的差旅费发票就是不能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
②从员工范围的限制上来看
只有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是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的国内差旅费,才可以抵扣发票进项。
给客户或者其他外单位员工报销的差旅费是不可以的。
这一点也就很好地解释了开头我们所说的那个问题了。
③从差旅费发生的区域的限制来看
只有国内旅客运输的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国际以及港澳台旅客运输是不能够参与抵扣的。
这么说大家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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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
程静,湖北航信专栏专家;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高管,长期从事审计、财税顾问工作,同时具备大中型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企业投融资及财税管理经验和咨询服务经验。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