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全年的房租收入一次性开票账务(租金收入一次性开票,分月确认收入可以吗)


之前和大家一起学习过“一次性取得的租赁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那么今天和小伙伴们聊聊一次性取得的租赁收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举个例子: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收到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2019年下半年房租(2016.4.30前取得的不动产)150000元,A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0000元。我们来看一下A 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A公司:


根据财税2017年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由此可见,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款项的当天,


6月份A公司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42857.1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142.86(150000/1.05*5%)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期确认收入,7-12月份每月分别确认:


借:预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23809.52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3809.52


B公司:


6月份收到发票并支付款项: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7-12月按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其他相关成本或费用 25000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25000


小常识:

1、提供租赁服务的纳税人收到预收款后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进行计算缴纳。


「理个税」提供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