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把职工食堂承包给了个人经营,个人承包食堂没有营业执照且不对外经营,双方约定,食堂每年应向企业缴纳10万元承包费,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己负担。请问,承包人取得的所得我们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为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