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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这些公司注册的被判无效

冬奥会在北京开幕后,冰墩墩吉祥物迅速走红,在网上“一墩难求”。不仅如此,谷爱凌等运动员也因为出色的表现在网络上受到网友的喜爱。但近日,有人却将“冰墩墩”和“谷爱凌”等商标进行抢注。

2月14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有关于“谷爱凌”的商标共有29条,有关“冰墩墩”的商标共有177条。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发布通告称,将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2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涉及“冰墩墩”的商标共有177条,其中,北京冬奥组委注册了44条。其余注册的公司有生物科技公司、餐饮公司、物流公司等。记者发现,这些商标均已被驳回。

此外,涉及“谷爱凌”的商标共有29条,但其中有商标早在2019年就已注册,并且通过了审查。被注册的谷爱凌商标来自吉林省敦化市,申请人为张帅,商品服务涉及背包、旅行包、蓄电池、眼镜等。但也有些商标处于实质审查阶段,有些商标已经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表示,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附件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上文中提到的已经注册的“谷爱凌”商标,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同时被宣告无效的,还有“许昕”“朱婷”“樊振东”等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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