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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商标注册分类明细表(苏州怎么申请商标)

旷日持久的“稻香村”商标之怎么争再度传出新的消息,日前,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稻香村”)的一件“稻香村饼店”商标被宣告无效。


(图:苏州稻香村持有“稻香村DXC”商标,在糕点项许可使用)


(图:北京稻香申请村2010年注册的手写体“稻香村”商标,在“馅饼、豆包、粽子”等商品上使商标注册用)


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的商标在各自类别上都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围绕各自拥有的商标权利,双方多次提起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争执不下。


老字号间的角力


根据公开信息,苏州稻香村始分类创于1773年清朝乾隆三十八年,为“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是国家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2013年糕点类稻香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南方饮食掌故》一书中曾记载,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苏州品食稻香村糕点后赞叹:“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题匾额,从此稻香村名扬天下。


(图:苏州稻香村清朝时期复原图)


北京稻香村的历史相对更短,其官网上的企业介绍中写道:自公元1895年金陵人郭玉生落户前门观音寺,到19商标8明细表3年老掌柜刘振英勇担重任、小胡同里艰难复业,再到现任掌门人毕国才继往开来、开辟发展新篇章,“北京稻香村”已在京城薪火相传悠悠百年。


但北京稻香村的发展历史一直饱受质疑,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历史系教授、国家清史工程项目专家李峰在其论文《老北京“稻香村”诸字号考辨》中直截了当的给出结论:今日的“北京稻香村”作为一家全新的现代食品企业,与历史上北京的“稻香村”老字号没有任何渊源和延续的、明确的承继关系。


(图:北京稻香村)


作为创立分类200多年的老字号,苏州稻香村在历史上一直申明: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但面对各地层出不穷的仿冒现象,苏州稻香村也一直头疼不已,通过各种途径阻止别人的模仿。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十八日(8月5日) 上海《申报》首次刊载苏州稻香村防止伪冒《声明》。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十六日(8月16日) 苏松太道袁树勋奉商部知照及两江总督周馥札文,分饬地方官保护稻香村。苏州府长洲县颁发禁止冒牌告示。


1926年8月31日 苏州稻香村在《苏州明报》、《吴语》、《中报》连续刊出启事,强调:“只此一家,并无分出”,“ 百有余年,驰名环球,特加“禾”字商标”。


在商标注册领域,苏州稻香村也一直不曾懈怠。1904年,清商部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正式对外受理中外各商号的商标挂号注册。苏州稻香村于1905年向清商务部申请了注册,为苏州稻香村糖果公司。据考证这是清末全国茶食糖果业唯一在商部注册的公司。


1925年,苏州稻香村又向民国农商部申请了稻香村商号注册执照,并注明了稻图商标,注册号为第二类第一百一十号。


(图:苏州稻香村“禾”字稻图商标)


1979年,《商标法》颁布后,苏州稻香村就在原有商标的基础上重新申请了“禾字牌”商标,1982年和1988年,申请“稻香村”商标,应用范围包括饼干、果子面包和糕点,1983年、1989年核准注册。




(图:1983年、1989年核准注册的“稻香村DXC”商标)


北京稻香村于1997年申请注册了“稻香村”商标,在第三十大类3007小类,包括饺子等。2010年起,北京稻香村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最终在2015年注册成功,同年核准注册带有“三禾”标志的北京稻香村商标。随后,北京稻香村向苏州稻香村提起诉讼,要求苏州稻香村不得使用手写商标体“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分别在多地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苏州讼,双方各有胜负。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已绵延十余年,依然没有最终结果。


与此同时,苏州稻香村为维护“稻香村”品牌可谓不遗余力。近几年,苏州稻香村在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四川、山东等省市进行打假维权一百多起。玉田稻香村、佛山稻香村、以及挂名香港稻香村和澳门稻香村傍牌企业及其他侵权企业均被法院判定侵权。


(图:2015年核准注册带有“三禾”标志的北京稻香村商标)


在此次“稻香村饼店”商标被宣告无效的背后,实际上是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的商标之争已经进入了“阵地战”阶段。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公开信息查询结果,2018年以来,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开始密集申请与“稻香村”相关的商标,以求围绕稻香村这一品牌形成自己的商标矩阵,双方的商标之争呈现“阵地战”,长期化的态势。“稻香村饼店”商标被宣告无效只是这场长期攻防战中的小小节点而已。


苏稻北稻能否共存?


对于两家“老字号”的纷争,学界一直有清晰的认知与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刘春田教授在《法律适用》杂志《知识产权司法的大国重器》一文中对关于“同案不同判”引用稻香村案例时说,此案本质是“稻香明细表村”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归根结底是同案不同判问题。“稻香村”可谓食品界的“同仁堂”,清、民国、新中国三朝老店,誉满天下。


处理该案,法官需要的人格与精神素养再简单不过:良知居心,神明当头。首先是事实不难弄清楚。“稻香村”发迹于清乾隆年间,200多年从未中断,从未易主。当下的两家“稻香村”商标使用者,谁是首创,谁是搭车,孰先孰后,谁是香火不断地拥有人,谁是浑水摸鱼,利用超法治手段攫取“名分”的伪权利人,谁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谁是欺世盗名的“商标注册套利者”,谁是合理合法的权利人,谁是张冠李戴的搅局者…历史渊源,来龙去脉,如同和尚头上的虱子,一清二楚。


处理该案基本的专业素质也简单明了:无非历史的眼光,大局观念,加上基本的是非分辨。因此,在一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法治清明,知识产权法制基本完备的国度,处理本案要考验的不是法官的“专业素质”,而是他们的人格、精神素养与职责担当。


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在之前接受采访时曾介绍,我国《商标法》规定,不能将县级以上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内容,但北京稻香村中包含“北京”二字。“法律规定非常清楚,应该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商标经过了申请注册,注册通过,注册核准的流程,无论是通过购买方式,还是其他法定形式,商标和指定商品一旦注册成功就受到法律保护。”冯晓青说。


冯晓青说:“苏州稻香村在自身注册的指定商品范围内和自身注册商标权范围内使用该商标,是合理合法的。”对于两个品牌的未来,他认为两家企业之前有过合作的基础,应该通过协商化干戈为玉帛,规划商标布局和市场划分,共同培植稻香村品牌,将这个商标做得更有影响力。


在历史上,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也曾有过一段“蜜月期”苏州。苏州稻香村曾在2003年-2008年,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两方当时签订了合同。




(图:苏州稻香村授权北京稻香村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授权合同)


面对纷争,苏州稻香村也曾有过表态。2019年时,苏稻掌门人周广军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稻香村品牌属于所有消费者,只要对品牌、消费者有好处,我们不排斥合作。”但这一表态并未得到北稻的积极回应。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扩大,中国传统服饰、中餐、中式糕点等作为中国文化的载体开始不断尝试走向世界,“稻香村”作为中式糕点领域里的金字招牌,面临的不仅仅是市场份额的争夺,更应该是针对新的消费潮流与消费需求的研究与升级,是申请做大中式糕点市场的积极进取,是承载中国文化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时代重任,近年来,苏州稻香村在做好传统工艺传承的基础上,不断解决技术难题,让中式糕点制作技艺走向现代化、智能化;同时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截至2021年底,苏州稻香村的产品已经出口40多个怎么国家和地区,多是欧美发达国家,通过中式糕点,打开中国文化向海外传播的新出口。


近年来,苏州稻香村与保定稻香村、沈阳稻香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为多家“稻香村”公司的合作提供了借鉴。未来,希望南、北稻香村在法制前提下,尊重历史事实和发展现实,公平公正竞争,做大做强中式糕点品牌,打造“中国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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