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认缴出资时间(认缴出资时间在哪里查)


而在认缴期限未届满前,股东可以暂不进行实缴出资,该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约。


因此,很多企业往往会约定二三十年的认缴出资期限,甚至更时间长,也就是在这认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原则上有权不向公司支付投资款。


由于股东并未对公司进行出资,必然造成了公司资产的减少,也就降低了公司的对外偿债能力。


那么,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提前进行出资,并将股东的出资款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


原则上法院不支持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请求,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目前,有相关法律依据能够支持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时间的,有以下四种情形:



情形一:公司破产


《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情形二:公司解散清算


《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解散的事由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在哪里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认缴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股东提起的强制解散之诉】。



情形三: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九民会议纪要》第6条“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查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如何认定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


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该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


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如何认定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出资


当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显示的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公司的全部负债,可以认定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如何认定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即使公司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是只要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出资偿债务;


5、导致公司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情形四:股东延长出资期限


《九民会议纪要》第6条“认缴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在哪里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该种情形下,公司是在债务已经产生,且公司已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下,股东通过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履行出资义务,该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



公司的股东在注册公司时,通过认缴高额的注册资本,以谋取交易对手的信赖。


同时,通过设置超长的出资期限,以逃避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则,可以有效地规制股东恶意利用认缴期限逃避出资的情形。



法律法规:


《公司法》


《九民会议纪要》


《企业破产法解释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