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人所得税月31应当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个人转让二手住宅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核定所得征个人收核定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转让二核定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征收.5%。此房产外,公告还规定,个人转让二手非按照住房产宅的房屋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个人所得税
公开资料什么显示,在此之前,东莞二手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率为 2%或差额的20%征收,此番调整,无疑降低了什么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业内认为,税按照费降低有利于东莞应当楼市长期房屋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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