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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著作权及版权申请(翻拍微电影需要版权吗)


一、征集范围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社会各界。


二、征集时间


征集作品报送时间截止8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格调版权高雅,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故事性、观赏性。


2.作品要以传承和弘扬清风正气、传统文化为题材,吗用“小人物、大情怀、正能量”的创作思路走进基层、走近典型人物,深挖文化内涵,突出讲好故事,把感人的典型故事展现出来,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人生观翻拍、价值观、国家观、文化观,宣传廉政理念,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


及3.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四、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此格式用于上传网络视频,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2.影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体裁不限,拍摄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需要,制作精良,对白语言不限,设置中文字幕。


3.选送作品需签订《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优秀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五、报送方式


1.参赛者申请须提供纸质呈报表、授权确认书。


2.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U盘、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3.参赛作品报送至: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4.联 系 人:宋毅浩;联系电话:0354-申请5624930;电子邮箱:pyqfzqwdy电影z@163.com


六、作品使用


邀请业内导演、编剧、影视评论家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优秀作品:将推荐于平遥国际电影展期间进行展播;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展播;推荐参需要加中央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展示活动。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20电影19年5月22日


附:1,参展呈报表


参展呈报表片 名


片 长


推 送 单 位


联 系 人


手 机


邮 箱


出 品 人


导 演


制 片 人


出品单位


设置单位


语言/字幕


邮政编码


地 址


提交作品申请前,请您确认同意以下内容:


1.凡提交作品参展,即表示参展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展细则章程;


2.送片方一旦正式提交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作品;


3.参展作者应确认拥有其参展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参展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展推送者承担;电影展著作权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4.所有个吗人及单位选送到本展的作品,即视为授予清风正气微电影展组委会在所有授权设立的以“清风正气”为主题的展映环节的播放权,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可能被微电影展组委会用于本次影展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网络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5.参展者无须支付任何参展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版权用请参展者自行负责;


6.本机构有权保存入围影片,以作为放映及公益交流使用;


7.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还,请参展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8.组委会将会出版限量纪念册、纪念DVD等,所有获奖作品都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9.清风正气微电影展作品遴选、展映、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为清风正气微电影展主办单位及组委会。

翻拍

签名:_________


2019年 月 日


备 注请务必将电子版海报、故事梗概、影片剧照、及影片花絮 随影片刻制成数微据光盘一起发至组委会


2,授权确认书


授权确认书


本单位(本人)是微电影作品《***》的出品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承诺该作品系原创,不存在抄袭、转载、简单改编等行为。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本人)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授权人(个人手签、单位盖章):


2019年微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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