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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砚山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受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砚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WSYL2020/4


3、招标内容:餐厨垃圾处置能力不小于50吨/天,保障砚山县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并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4、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日处理规模不小于5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标准厂房7000㎡,办公、生活用房1000㎡;


设施设备:生产设备不小于60台套,餐厨收运专用车及应急车不小于6台,餐厨垃圾专用桶不少于1000个;


进厂道路(老323国道线至填埋场):宽不低于5米,厚度不低于20厘米,总长约4公里水泥路;


厂区建设完成后需安装监控设备,并联网至采购单位。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均由本次中标单位自行筹资修建(含前期费用),建设内容以审计部门为准。


项目建设期:签订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


6、经营模式及期限: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经营期20年(含建设期),经营期满后厂房及设备无偿移交政府。


7、资金补贴:政府补助资金146万元/每年,以后每年按2%的比例上调,因城市扩大,餐厨垃圾增多,不再增加费用。


8、厂区建设用地:该项目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大约20亩。


9、实施范围:东至三星工业园区、老炮团;南至江那中学;西至大外革、七乡生态园;北布标工业园区、绿色电解铝厂。


10、处理标准: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②达到国家环保部门餐厨垃圾处理规范化标准,处理后液体排放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的运营商;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申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该项目针对企业实行经营,企业应当拥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5)具备餐厨垃圾收集设备、设施、运输车辆、配备相应人员,具备餐厨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技术及设备,日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在50吨以上,且具备应急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6)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网站完整截屏);


(7)本项目需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前进行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踏勘后投标人需携带现场踏勘照片及现场踏勘函至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06月11日下午17 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子马信用社


账 号:4000018955890012-0213


保证金咨询电话:0876-3132929


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16时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注:投标人自行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1 日至 2020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见5.3电子投标文件的获取(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3、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1 日至 2020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08点30分至下午17点30分,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地址: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地址:https://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地址:https://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4、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泰康小区6组225号)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报名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开户许可证(原件);


现场踏勘(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投标人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 12日下午15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s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开标时间:2020年06 月 12 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该项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103号


联系人:杨师


电 话:17787631096



招标代理机构:文山亿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泰康小区6组225号


联系人:周文萍


电 话:13887634261



2020年06月01 日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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