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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什么银行公司开户行(妦繫岆窅俴羲誧俴靡備岆妦繫)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成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64797283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嘉生


注册资本:101,280.15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对化工行业投资与投资咨询,硫铁矿、硫精砂、铜精砂、磷石膏、硫酸渣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


股东名称:铜陵市国资委(持股100%)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邮编:2440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铜化集团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32,971,744股股份(占比25.49%),为其控股股东;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66,466,784股股份(占比30.91%),为其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铜化集团注册资本为125,526.33万元,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69,127.42万元(占比55.07%),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股上述2家上市公司。


铜化集团正在进行增资事项,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85,526.33万元,新增60,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安徽创谷认购,相关方已签订了《增资协议》,尚需铜化集团增资相关事项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安徽创谷已与铜化集团股东鹤柏年投资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相关约定,铜化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将由华盛化工变更为安徽创谷,由此导致安徽创谷将间接控股上述两家上市公司。铜化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铜化集团的出资仍为69,127.42万元,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7.26%,不再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将间接持有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的权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化铜陵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的铜化集团的进一步发展,铜化集团正在进行增资事项。铜化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和股权控制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因铜化集团控股六国化工,从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为安徽创谷通过增资铜化集团及与铜化集团股东鹤柏年投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从而控股铜化集团,因铜化集团控股六国化工,导致铜化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通过铜化集团间接控股六国化工引致的权益变动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安徽创谷通过增资铜化集团及与铜化集团股东鹤柏年投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从而控股铜化集团,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再通过控股铜化集团从而间接控股六国化工。


本次权益变动前,铜化集团持有六国化工132,971,744股股份(占比25.49%),为其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鹤柏年投资分别持有铜化集团55.07%、34.09%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六国化工。


本次权益变动后,铜化集团仍持有六国化工132,971,744股股份(占比仍为25.49%),仍为其控股股东;安徽创谷、信息披露义务人、鹤柏年投资分别持有铜化集团32.34%、37.26%、23.07%的股权,安徽创谷已与鹤柏年投资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创谷,安徽创谷将间接控股六国化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再通过控股铜化集团从而间接控股六国化工。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铜化集团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7.26%,不再为铜化集团的控股股东,将间接持有六国化工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六国化工权益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包括《增资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


(一)《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2019年8月22日,安徽创谷与铜化集团及铜化集团原股东(包括华盛化工、鹤柏年投资、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壹: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贰:安徽鹤柏年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叁: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壹、丙方贰和丙方叁以下合称为丙方或“甲方原股东”)


1、增资方案


1.1 甲方注册资本由125,526.33万元增加至185,526.33万元,丙方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乙方认购本次甲方全部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增资方式为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7月31日。


1.2 本次增资前,甲方的股权结构为: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股权结构为:



2、增资价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2030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甲方净资产评估值为347,748.69万元,注册资本为125,526.33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2.770325元。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认购价款共计166,219.50万元。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甲方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3、增资价款的支付


3.1 乙方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45,000万元,在本次协议生效后,全部直接转为增资价款;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支付的保证金外的增资价款121,219.50万元足额转入双方约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147550000001647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


3.2 全部增资价款将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其收到上述增资价款余额后三个工作日内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10、保证金处置方式


10.1 如乙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可直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除其应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用,余额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


(1)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定《增资协议》的;


(2)签署协议后,未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的;


(3)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10.2 如本协议签署满90天(即协议报批时间)仍未能生效,则各方同意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协议报批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出通知,告知本次增资终止,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如需延长上述协议报批时间,须协议各方一致同意。


10.3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直接转为增资价款。


10.4 本协议是否生效、终止不影响本条的有效性。


12、违约责任


12.1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即构成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守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2.2 发生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项,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3、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非因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或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及其他赔偿的权利。


1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取得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2019年8月15日,安徽创谷与鹤柏年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安徽鹤柏年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前持有铜化集团34.09%股权;乙方为铜化集团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增资扩股项目所公开征集的意向投资方,拟对铜化集团增资并成为其新股东。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乙方成为铜化集团股东后双方保持一致行动达成本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行使所持铜化集团全部股权上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包括在行使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出董事和/或监事候选人、在股东会上投票表决、对由股东进行讨论决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等股东权利上保持一致行动。


二、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先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经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多数决定的原则做出一致行动的意见。


三、一致行动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四、本协议于2019年8月15日签署成立,在乙方成为铜化集团股东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不再持有铜化集团股权,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铜化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铜化集团持有的六国化工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嘉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附表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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