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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条例(2009年城市房地产法修改主要内容)


盘点下身边日常生活中那些让人无奈又无法回避的政策或规则是谁提出的。



1、房屋预售制


房屋预售制是港商霍英东在1953年提出来的,那时香港叫“预售楼花”,并提出分期付款政策。随后,这一制度由香港传入内地。我国在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由此房屋预售制度被广泛运用。房屋预售制导致商品买卖双方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伴随着交房的维权也一直没停过,近几年有代表提出废除预售制改为现房销售,但由此关联的土地拍卖,抵押开发等政策不调整,单独改为现房销售也是难以实现。



2、公摊面积


公摊是香港商人李嘉诚率先提出并在港执行,国内是1995年12月1日开始在房屋买卖时执行“公摊面积”。不过2013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从而“公摊面积”就成为内地独家特色。如同预售制,公摊又是一项令购房者处于弱势无语的一项政策,被开发商玩得团团转,购房者只有被牵着鼻子走。



3、35岁职场门槛


网上流传35岁职场就业门槛是华为提出的,其实早在1994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限定条件之一为“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2007年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需满足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是货真价实的国字号政策。后来企业竞相模仿,只不过华为作为知名企业影响力大些罢了。这两年也有代表呼声废除该项政策,基本在向40岁调整,加之人口和就业结构的变化,相信企业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限制了。



4、工伤48小时死亡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此引发的接近48小时还抢不抢救?48小时之后抢救无效死亡算不算工伤的争议一直不断,甚至还发生一些家属放弃抢救导致死亡引起公众的伦理道德指责讨论。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争议来看,劳动鉴定部门多是按条例认定,但也有多起经法院审判更人性化执法判定的案例。



5、丁克就是不孝


这个出处要问老祖宗了,虽然现在年轻人在某些年龄阶段接受了这些,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要延续后代,包括这些年轻时接受丁克等年长时会不会改变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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