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的通知
全县各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2021年9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320元的标准缴纳,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缴费时间
2022年度参保缴费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因2021年11月份配合国家医保局新系统建设,税务部门从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暂停居民医保缴费业务。为确保缴费延续性,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延长居民医保缴费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在2022年2月28日前续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中断缴费1年以上及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手机端缴费: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
(二)其他缴费渠道:1.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台缴费。2.建设银行、桂林银行驻村金融服务站。3.部署在社区、村委会的工商银行移动智能终端机(移动POS机)。4.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自助缴费终端。
特此通知。
三江县税务局
三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编辑/吴茂田 校对/龚普康
审核/谢以科 监制/龙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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