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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审计报告费用(财务审计报告是什么)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7月13日,省委巡视五组对龙岩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握方向,忠诚看齐,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情况反馈会上,许维泽同志代表市委表示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组代表省委巡视龙岩,反馈的意见就是省委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龙岩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委办公室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直接领导和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书记许维泽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18项整改任务,主持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5次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各位市委常委同志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市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从实推进,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严格对照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反馈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28项问题分解为71项整改任务,提出193条整改细化措施,确保每一项任务至少有一位市领导、一个单位牵头,每一条细化措施都有具体的责任主体。聚焦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制定整改落实进度表、情况统计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定期核实销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市委巡视整改办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敢于动真碰硬,对点人点事问题涉及的33个单位开展督导,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巡视整改进行时》,让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及时了解巡视整改情况,监督和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强战斗集体。一是提升抓党建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推动党的领导在各个方面得到全面体现、全面加强。修改完善《中共龙岩市委工作规则》,强化市委常委同志全面抓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市委履行好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2018年12月18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省委巡视集中整改以来,市委书记许维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用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多次深入到社区、企业开展党建专题调研。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二是健全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中共龙岩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市委常委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相关要求;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抓好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落实”等列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同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委(党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三是规范党建工作程序。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反馈意见涉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采取自查和抽查等形式,对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委(党组)工作规则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存在审计问题的6个部门整改到位。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宣传学习,通过“党员e家”、“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试行)》等系列图解,引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关于落实省委部署的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党的十九大理论创新成果统领龙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把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为新时代龙岩发展的最鲜明主线、最根本战略、最重要抓手。一是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市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落实经济工作“一月一研判”“一季一督导”等制度,加强对策分析、精准发力,加大重点工作重点协调力度。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6%,财政总收入增长6.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个列入省1820重大项目库的市管项目完成投资200.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29.7%。二是全面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率先出台《龙岩市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工业产业协作等1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快推进14个列入省首批重大项目台账的重点项目。把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更大力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2018年,全市签约项目285个,总投资915.2亿元,比增15.8%,包括三元前驱体研发生产及电池资源化利用、长汀闪烁及激光晶体产业化生产等23个投资超10亿元项目;开工项目188个,总投资335.6亿元,包括龙岩红碳山健康养老基地、聚力LED平板照明灯产业园项目等4个投资超10亿项目。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龙岩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龙岩市贯彻落实“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大力推广“e龙岩”平台,不断完善“互联网 政务”服务,2018年累计简化审批环节290个,e龙岩手机端办件7.77万件。健全完善市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挂钩企业和机关干部帮扶企业制度,着力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完成组建龙岩市招商服务公司,大力开展以商招商、第三方招商等,加快引进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四是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工作。成立市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双培育”、招商、融资、征迁等五个专项攻坚工作组,全面整合全市督查力量和项目,聚焦落实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等问题,集中力量督大事、督难事。深入开展项目“一月一活动”“一月一通报”,2018年9月以来共推动签约、开工、竣工426个项目,总投资927亿元。南三龙铁路、厦龙高速改扩建工程红坊至蛟洋段竣工通车,闽西对外开放大通道进一步打开;龙岩动车站北站房高架桥、犀牛路二期等4个重大城建项目顺利建成,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五是突出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制定出台《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引导激励广大干部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建功立业、奋勇争先。制定出台《龙岩市贯彻〈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若干措施》,开展为期2个月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干部龙岩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截至目前追责问责19人。同时,用好党校(行政学院)、“党员e家”、“闽西党旗红”微信平台等载体,进一步弘扬闽西苏区优良传统作风,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从闽西革命历史和先烈先辈先进事迹中汲取营养,自觉对标、敢于担当、艰苦奋斗、争创一流。


3.关于三大攻坚战依然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持续巩固提升三大攻坚战实效。一是精准施策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盘点政策落实”专项行动,逐村逐户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扶贫政策精准、精确落实。针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给予新罗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陈财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漳平市永福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陈天池、永定区下洋镇原副镇长苏振康诫勉谈话。深入扶贫一线开展监督,建立部门线索共享机制,强化问题查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27件、处理5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组织处理395人,问责13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二是源头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突出抓源头、抓支流、抓小流域整治。2018年1-11月,全市3条主要河流22个水质评价断面1-3类水质比例为95审计.5%,同比上升9.1%;目前,全市82条小流域已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建立健全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养殖场建档立卡制度,严控生猪养殖总量,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生猪养殖总量削减6.36万头,查处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案件115起,行政拘留19起。加快推动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出台《龙岩市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勘察规划,加快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2018年,已完成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901.3亩,完成年度计划115.1%。三是多措并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出台《2018-2020年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措施》《龙岩市防范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做好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大力培植财源,增强债务化解能力。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债务余额295.69亿元。落实“政银司”季度协调、应急周转金过桥转贷、政府主导融资担保增信、投融保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机构、区域、行业和重大风险企业集群、问题贷款客户风险监测分析,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整治行动,公布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黑名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不良贷款率1.25%,资产质量居全省第二位。


4.关于市直机关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清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抓住问题关键,多方面入手解决超编制超职数问题。一是着力整治超编问题。市委结合机构改革,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重新核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以及利用系统内、跨系统调剂空编等方式有效解决超编问题。目前,20家行政单位超编41人、13家事业单位超编59人均已得到解决。二是着力整治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市委常委会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目前除涉改机构外,未出现结构性超配处级领导职数,同时采取增加单位编制、调整交流干部和退休等措施,实配处级干部数超编制数50%的市直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结合参公事业单位改革,统筹逐步消化市委党校超规格配备处级领导问题。各县(市、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开展超规格配备干部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着力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下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摸清“吃空饷”底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目前,4名“吃空饷”人员中,3名已退缴相关费用,1名因已离职,现已启动司法程序开展追缴工作;未发现其他“吃空饷”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是什么情况:市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中央巡视反馈以来,针对学习新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开展一体化持续深入整改。一是兴起学习热潮。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推进会、学习汇报会、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兴起“大学习、大普及、大践行”热潮。2018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11832名党员干费用部参训,其中市委常委会开展2次专题学习研讨;市委举办2期市管干部专题研讨班,1182人参训,市委书记许维泽在开班式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主题作辅导报告,引导大家深化对新思想的理解。组建新思想巡回宣讲团、红色故事巡回宣讲团、红色文艺轻骑兵巡演宣讲,以及“百姓宣讲团”“红色义工”“星火讲师团”“宣讲小蜜蜂”等1182支基层宣讲队伍,开设全国首个党课网络直播间《“章”口就来》,通过“微课堂”开展多层次宣讲,推动学习宣传全覆盖。2018年8月以来,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8807场次,受众69万人次。二是规范学习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规范学习管理、学习组织、学习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按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将新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永定区对“大学习”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高陂镇、培丰镇党委分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营造学习氛围,抓好“大学习”落实。三是丰富学习载体。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分专题宣讲提纲》《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以中央苏区发展大讲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在“党员e家”和“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专栏,分期推送学习材料,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市9.2万名党员参与在线学习,机关在职党员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委党校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作为重要课程,列入常态化课程体系和主体班次结业考试内容。


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全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各级党委(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开展自查自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学习研讨存在缺项的298个党委(党组)补充开展学习研讨;2017度个人述职报告缺少“两学一做”内容的856人重新撰写并整理存档。市委常委班子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通过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补齐“两学一做”主题学习研讨缺项,13名厅级领导干部在2017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补充“两学一做”内容并整理归档。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的基本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开展“红土先锋”党建品牌拓展提升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下发《关于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党内通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对市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报告开展自查,25份缺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的材料已补充完善。二是强化阵地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对市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主责管理、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机制。市委党校在主体班次开设意识形态相关课程,2018年已举办1场专题讲座;在2019年课程体系中单设意识形态教学板块,开设9门核心课程。三是强化邪教和地下教会管控。调整充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2018年11月以来开展打击邪教专项行动、反邪教宣传月活动,加大教育转化工作力度,消减邪教痴迷者存量,破获一批邪教案件,转化一批邪教痴迷者。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相关要求,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一是深入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前,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班子主要领导负责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严格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二是严肃相互批评。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12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谈成绩、只讲问题,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提出了242条相互批评意见,直接指出缺点和问题。在市委常委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班子,各县(市、区)委和47个涉改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严格认真开好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三是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建立健全提醒机制,在民主生活会前通过提醒函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在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班子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3名市委常委同志就2018年1-8月接受约谈函询情况进行说明,4名市委常委同志就2016年接受约谈函询情况作补充说明。在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党组10名领导干部就2016年接受约谈函是什么询情况作补充说明。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机构改革新设立党组7家。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反馈意见涉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39个单位发出告知函并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目前,147家市直单位设立党组49家、党组性质党委5家、党(工)委32家、党总支4家、党支部50家(7家民主党派暂不具备设立党组织条件)。针对驻厦办、市煤管局单位负责人兼任非主管单位党组成员问题,市委已免去市驻厦办主任兼任的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免去市煤管局局长兼任的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职务,改为兼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结合2018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组织设置不规范、党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分级分类指导规范;在基层党支部开展“红土先锋”达标创星活动,对全市各领域党支部评星定级、分类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针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成员配备不到位问题,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并配齐3名党组成员。三是加强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培训,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制定下发《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乡镇、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充实工作的通知》,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等进行规范。对全市134个乡镇(街道)、1922个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建设及公开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89个并已整改到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村财收支、扶贫资金、征迁补偿等内容列入村(居)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


10.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聚焦党的组织生活存在问题,抓问题整改、抓业务提升、抓责任落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对所辖党支部2018年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600个、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436个、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20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三会一课”记录造假问题,给予龙岩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平志诫勉谈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将“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常态化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018年12月举办农村、社区、国企等领域党组织书记市级示范培训班,培训440人。下拨310万元党费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务知识培训。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以及各级巡察的重要内容。


11.关于市直机关混岗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借用、混岗及聘用问题专项清理整改,梳理出市直机关借用、聘用、混岗人员台账。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备案的借用人员,要求清退回原单位上班;对混岗人员提出分步清理措施,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负责人,不得使用混岗人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已清退借用、混岗及聘用人员168人,其中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分别清退28人、23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混岗及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再次强调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纪律和要求。


12.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规范程序,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市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分别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审计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等制度。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开展自查,将应回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情况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汇报,相关人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建立健全回避提醒机制,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相关要求写入《中共龙岩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2018年5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每次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前,均及时提醒须回避的领导干部。二是严格干部提任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的要求,根据边巡边改要求,2018年5月以来市委常报告委研究的提(转)任对象,均按规定在会前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对2017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决定提(转)任处级干部的17名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核查情况进行了逐一复核,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况。三是严格干部挂职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干部挂职应明确期限的要求,对干部挂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明确了3名市管干部挂职期限,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核查出的55名未明确挂职期限的干部均已明确挂职期限。


1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刚性,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查核对象,以及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暂缓选任或停止选任程序的查核对象是否处理到位进行核查,本着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及的干部,重新研判,对处置不当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对2016年县(区、市)换届提名人选12人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进行复核,12人均已处理到位。在边巡边改中,结合2017年度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市管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指导194名市管干部作了补充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项核查组,对2013年以来拟任处级干部公示期间的信访件进行梳理,已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对信访反映问题按内容、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并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查核处理。二是报告层层传导压力。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约谈2017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率较高的21名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2018年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的14名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对不严格执行“两项法规”有关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2017年度如实报告率较低的1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走访约谈。同时,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辅导班,在“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发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和能力。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一致率,比2017年提高15.74个百分点。三是严格工作程序。针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核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对任前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内容、性质分类办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核实。结合边巡边改工作,2018年5月以来任前公示对象的信访举报件,均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其所在单位组织调查核实。针对“征求纪委意见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试行办法》规定的八种情形征求和回复意见。2018年6月以来拟提任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市委组织部均按八种情形要求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并得到回复。


14.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兼职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先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自查、清理规范及“回头看”工作,向市四套班子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清理整改的函》,对违规兼职尚未整改到位的干部下发《关于做好社团违规兼职整改的函》,督促做好取酬清理工作。目前,相关领导干部已按规定辞去违规兼职职务,兼职取酬已清退到位。


15.关于干部管理基础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资关系管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关系迁转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办理8名处级以下干部工资关系迁转相关手续,17名省管干部完成工资关系迁转。二是规范全程纪实工作。对2015年10月以来提任的市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全面自查,发现41处存在涂改,52处存在缺项。对出现涂改的已查找其他相关文书档案佐证并加盖校核章,对漏填情况逐一核实整改,对记录人、审核人未签名的,已由相关人员依据事实重新补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不规范的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在每次干部考察工作培训时,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学习培训,规范填写流程。三是加强市管干部交流。对市管干部的任职时间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名册,结合机构改革有针对性地推进市管干部交流轮岗。2018年11月以来,已对21名市管干部进行交流、调整。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举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培训班,对全市处级干部档案进行复核,收集缺少的材料1435份,其中补充完善处级干部学籍材料220余份,重新认定9卷干部档案的“三龄两历”。同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报送、归档的长效机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从7类20个方面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21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23起典型问题。二是整治“文山会海”。制定下发《整治“文山会海”二十条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精简简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等文件,从文号管理、发文规格、发放范围和会议审批、会议规模、会议形式等方面进行规范。2018年,市本级共发文1182件,同比下降20.18%;各县(市、区)共发文5902件,同比下降26.34%。2018年市委召开的全市性综合会议同比下降9.5%。新罗区加强审核把关,严控发文数量,2018年区委、区委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20.7%,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18.5%。针对预留文号问题,对新罗区白沙镇党委进行通报处理,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同时,建立整治“文山会海”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对全市性会议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将“文山会海”整治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充分利用广电网、互联网等形式召开会议,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三是强化正向激励。调整优化《龙岩市培育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2018年服务业发展“三比一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将项目招商、企业培育工作的硬性指标调整为指导性指标,引导市直单位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服务企业。


17.关于有的单位“三公”经费上报数据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规范“三公”经费数据上报。市城管办全面核查“三公”经费数据不实原因,在市“三公”经费上报系统补录2014年至2018年期间“三公”经费并通过市财政部门审核;对车辆运行维护费进行核实,查明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为14.98万元,财务帐上为13.89万元,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少录2015年2月、10月车辆维修费1.09万元,2016年6.6万元与实际相符。目前,该财务人员已被解聘,并对市城管办相关责任人员开展初核调查。制定《市城管办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上报由主管部门专人负责。针对市发改委车辆费用列支存在的问题,经查,2012-2014年期间,市“五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用车由市发改委提供保障,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由市“五大战役”领导小组工作经费中支出,共支付90.1万元。市发改委已完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及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并重新完善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建立“三公”经费数据上报核实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数据统计报送的通知》,明确“三公”经费报送要求,规范“三公”经费财务核算。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14693.6万元,同比下降28.42%。


18.关于公务接待存在隐形变异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全面核查、规范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手续不全的进行核查整改。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共核查出711批次无公函接待,其中已补发公函、会议通知等接待凭证567份,其余144批次由具体经办人和承办科室进行书面情况说明;核查出488批次无清单接待,目前均已补齐接待清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无审批单、无清单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支。2018年,市级公务接待费用4883.17万元,同比下降41.7%。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原由闽西宾馆管理的市领导小食堂收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人员成本,并修订完善《龙岩市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用餐范围,合理安排食材。二是强化监管、形成震慑。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在单位食堂等内部场所违规吃请等公务接待隐形变异问题。2018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7起、处理514人,其中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71起。上杭县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清退上杭县实验幼儿园违规接待开支6037元,对上杭县实验幼儿园园长李红梅予以诫勉谈话。永定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专项整治,责令坎市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1人;对高陂镇追责6人,其中党纪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高陂镇、坎市镇分别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市7个县(市、区)细化出台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明确“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等事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市委办公室对2015年9月发生的4.3万元报销单据金额构成进行核实,经查该笔款项系用于龙岩市党政代表团到江西省赣州市考察对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并开展宣传推介,现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和廉政教育,并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对物品采购进行规范,要求严格审核采购、品种,严禁违规采购土特产。


19.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规范市委、市政府表彰和公务员及时性奖励项目,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2019年度表彰项目并报省人社厅审核,2018年起三大战役等奖励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奖励规定执行。另一方面,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每季度开展"1 X"津补贴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开展重点抽查7轮,检查单位18个,发现问题线索12条,均已完成整改。2018年12月以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清理,对无政策依据自行出台的各类奖励项目进行梳理,清退各部门无依据自行出台项目发放的奖金共计2254人次282万元。清退市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35名工作人员2012年至2015年通讯费47812元,市中级人民法院11名班子成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加班补贴51900元。


20.关于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原市委市政府大院等已房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或管委会,规范已房改生活区物业管理,完成生活区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清退4名干部学历教育报销费用19530元。市城管办全面梳理清查会议、培训、考察等费用支出情况,共清退违规款项264699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坚决的行动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实”。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制定出台《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8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未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问题,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修订《市政府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市政协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及评定,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及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加强防控。针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的问题,市检察院对漏报情节较轻的26名干警责令作出说明,对情节较重的2名干警,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市中院对漏报情节较轻的21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作书面说明,对情节较重的3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市两院干警违规借贷融资等问题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市两院开展借贷融资担保专项清理工作,市检察院已要求7名干警退出担保,对2名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干警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市法院对1名违规借贷干警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二是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约谈、考评、追责等工作机制。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处置不力”问题,市纪委监委对市委巡察移交要情专报件逐件过筛,明确办理时限,加大办理力度,提高查办效率。目前,市委巡察形成要情专报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31件(市管9件),已办理27件(市管6件),占比87.1%,未办结4件(市管3件)。已办结27件要情专报中,查实25件,共处理48人(处级10人、科级21人、一般干部17人)。针对有的党组织规避巡察整改的问题,市委巡察办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集中对市级前4轮巡察的37个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核验,对提交情况汇报及相关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定性分析,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清单”,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和联合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2.关于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用纪律管党治党。一是着力加强纪律教育。突出以案明纪、以案释纪,拍摄制作新罗区龙门镇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有权不可任性》;成立市纪委监委宣讲小分队,广泛开展落实纪律处分条例宣讲,目前共宣讲39场,4300余名党员接受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共通报党员干部清风正气典型事例74个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74期。针对“以工作部署代替廉政谈话”问题,研究制定规范廉政谈话提醒的工作制度,明确廉政谈话提醒的主体、对象、类型和流程,推动廉政谈话提醒规范化。二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坚持宽严相济,强化精准处置,实行问题线索由评估小组集体审核制度,自巡视开始以来已梳理29批次共计183件次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048人次,占比为79.1:15.1:2.5:3.3。三是着力增强廉政意识。进一步明确撰写要求,2018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在公示前谈话时要求拟提任干部对照岗位履职要求,围绕“认识体会、对照检查、努力方向”三项内容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要求拟提任干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对材料格式要素和具体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对未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材料的,或未经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签署合格意见的,或提交的材料格式缺漏、内容单薄的,或提交的材料存在敷衍了事、抄袭雷同等问题的,要求重新撰写,暂不发文任职。2018年12月市委新提任的9名处级领导干部均按照要求执行。四是严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龙岩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关于加强安全事故失职渎职处理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并对不报、迟报、谎报等情况进行问责、追责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发挥应急视频系统作用,完善“e龙岩”、12345、12350等线索举报渠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众参与、媒体联动”的紧急信息报送网络。针对“连城县5.3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问题,共追责问责18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9人、一般干部5人;分别给予连城县安监局局长林桂功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处理,给予连城县副县长邱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龙岩市安监局局长钟永生、连城县常务副县长邹学伟诫勉谈话。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3.关于中心城市房屋征迁补偿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为项目征地征迁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加强征收工作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对执行征收政策搞“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侵占截留挪用征收补偿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严肃查处。一是规范项目支出。出台《关于加快中心城市重点城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中心城市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建立中心城市房屋产权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取消各片区改造指挥部房屋产权“个案”认定权限,通过“一个口子出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因补偿政策不平衡、产权认定不准确造成项目超支。2018年以来,共召开中心城市房屋产权认定会议118次,项目产权认定35个,认定户数842户、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同时,加快安置房建设,梳理、统筹调配安置房房源,开展集中回迁安置,缩短回迁安置时限,减少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自行周转过渡费)支出。2018年,共回迁1422套,并于2019年春节前再次集中回迁549套。二是规范房屋征收。进一步规范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公司管理和补偿工作,制定《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全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审核和征收业务经费、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实行市级每季度巡查监督、区级每周巡查监督机制,净化、规范征收服务市场。加强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廉政及征收政策教育,定期进行集中培训,签订从业廉政责任书。针对“将空白补偿安置协议交由民企处理”的问题,市、区征收部门发出的5919份空白补偿安置协议已全部对号收回并销毁。成立新罗区互诚国有房屋征收公司,今后新启动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项目均由该公司承接执行。目前,互诚公司已承接38个房屋征收项目。市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征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三是规范资金使用。2018年12月中旬,市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对新罗区房屋征收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2018年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征收工作服务经费拨付使用、产权认定材料归档、补偿资金发放、测绘成果运用等17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均已整改到位。新罗区出台《关于加强新罗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建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周巡查管理机制。针对市住建局开设18个征收补偿资金账户问题,目前已清理16个账户,保留2个征收资金结算账户,并通过竞争性采购重新确定征收资金的开户银行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针对拆迁公司开设多个账户违规挪用补偿资金问题,加强行业行政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挪用补偿资金问题,加大拆迁公司开设多账户清理整合,房屋征收严格执行一项目一专账、专款专用、转账核算。目前,龙岩经查发现的挪用补偿资金62.8万已收回,并依法对相关企业作出停业整顿6个月处理。针对“新罗区大额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审批拨付层级简单”的问题,新罗区正在制定完善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改变现有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审批拨付模式,确保补偿资金流向全程可控。


24.关于采煤行业“权力寻租”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加强“煤票”计划编制管理,理顺煤炭生产经营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采煤企业生产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超产能生产和非法采购、运输煤炭行为,防止非法流转倒卖煤炭准运证行为。新罗区:2018年11月5日起停止0.1吨煤炭准运证放大使用;下发《关于煤炭准运证统筹发放管理的通知》,严格发放程序,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对煤炭经营户的煤炭准运证使用核查,严查准运证放大使用和倒买倒卖准运证行为。目前,新罗区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对2016年以来“票贩子”倒卖“煤票”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新罗区纪委已对新罗区煤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宇勤予以党纪立案。永定区:2018年12月1日起取消并停止使用永定区加工煤调运单;下发《永定区煤炭准运证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煤炭税费征收机制,实行定点供应煤炭准运证、合法矿井核定产能定量供应煤炭准运证,每次申领煤炭准运证控制在每个煤矿1000吨以内。目前,永定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加工煤调运单进行逐项核查,对“票贩子”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现已提醒谈话2人。连城县:已将结余的58430吨煤炭准运证借出账款全部收回,并上缴国库。制定《连城县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和连城县煤炭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煤炭准运证管理,明确严禁出借煤炭准运证,并对8个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排查,制定防控措施30条,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现已提醒谈话1人。武平县:已停止对非煤生产企业龙晶选煤有限公司提供“龙岩市煤炭准运证”,并从2018年9月起取消对龙晶选煤公司的规费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向龙晶选煤公司提供“龙岩市煤炭准运证”8.08万吨,征收煤炭规费481.25万元,已全额收缴县财政。修改完善武平煤炭工业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下发《关于加强武平县矿产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矿产品流通领域管理。


25.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市管国企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将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紧密结合,严格防范廉洁风险。一是压实国企监管责任。加强项目监督,下发《关于规范项目运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严格落实报批程序,建立市国资系统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加强干部人事监督,下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职数配备、员工招聘等各项工作,并结合企业整合重组,提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建议方案;加强监事会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作用,实行监督事项清单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推行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对企业财务的全过程监督;加强纪律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聚焦廉洁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费用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廉洁风险管理目录和完善防控措施,在城发集团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试点。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8年5月以来,先后开展企业参控股投资情况、选人用人工作、廉洁自律、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等专项监督检查,发现123个问题,现已整改96个。其中,监察立案、党纪立案9人,党纪政务处理14人次、组织处理10人次,降薪降档11人次、扣减薪酬共计55.58万元。持续开展企业应收债权清理清收专项行动、企业涉诉案件执行工作,2018年5月以来收回异常应收债权5.18亿元,挽回涉诉资产损失0.93亿元。针对龙岩大道高架桥、龙岩北互通连接线项目问题,龙岩北互通连接线项目已于2018年12月14日完成竣工验收;龙岩大道高架桥项目,因涉铁路影响施工等有关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多次对接协调已顺利解决,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针对市属国企“裙带”关系问题,已对城发集团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所属子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已调整永定籍负责人3人次,下一步将结合国企重组整合进一步优化调整;市交通发展集团权属企业小洋农场已辞退6名永定区虎岗乡籍员工,并对龙岩市小洋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赖焕芬诫勉谈话。


2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管理。针对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开支不实问题,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2016-2018年财务票据、零星工程支出清单进行核对、审计,共清退相关费用74025.41元,对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有的开支不实的相关责任人拟进行立案调查;建立工程和服务项目实施企业备选库,建立健全工程和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市龙津河流域保护与开发指挥部拨款和采购问题,市财政局、水利局对原市龙津河流域保护与开发指挥部(已解散)进行问题查核,逐条核实相关账务材料,对相关采购计划已进行补充审批,对拨付专项污染整治资金情况进行再审核。龙岩市龙津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陈耿钦已被开除党籍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市水利局修改出台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针对市执法局将财政经费转给下属城管大队所在街道支付各大队有关费用问题,各基层大队与所在镇街进行对账,将结余经费189.2万元转回市执法局。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取消镇街报支基层大队费用,所有费用由市执法局统一报支。市执法局制定规范基层执法大队办公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大队办公经费报支管理。举一反三完善财经制度,下发《关于规范市级临时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临时机构实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级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明确各类市级临时机构政府采购由其挂靠(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同时,全面梳理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监控预警规则,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分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计划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7.关于对九届省委巡视移交的要情专报件核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九届省委巡视移交的要情专报件核查不力问题,市纪委监委组织专人对九届省委巡视移交的要情专报件重新进行分析研判,并于2018年11月15日另行指定纪检监察室进行核查,已开展银行存款查询、谈话等初核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28.关于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的志高动漫园项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区两级制定时间表,稳步解决项目遗留问题。一方面,鉴于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2018年12月3日新罗区委托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向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和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以期追回剩余2.6亿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目前等待资产管理人书面答复。做好项目安置回迁工作,截至12月21日已回迁742套,每年减少过渡费开支1244万元;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榕树小区一期A标段及二期北区安置房争取于2019年6月全面完工,推动动漫项目安置全面回迁。另一方面,市政府根据土地市场行情、土地开发条件等情况,择机有序推进剩余1000亩动漫项目平衡用地及东发小区二期61亩土地出让。2018年12月6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志高欢乐园项目剩余土地规划调整、公开出让、盘活变现等问题,提出由市文旅集团牵头、新罗区配合,通过优化盘活现有资产、推动土地开发等措施妥善处置志高动漫项目后续问题。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共移交市纪委监委信访件162件,其中信访编号505的信访件中夹带一件无编号的信访件,共实收到信访件163件。经省委巡视组同意,163件信访件中有8件转为阅处件处置。截至12月,155件信访件中已办结142件,办结率91.6%;正在办理13件。已办结信访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50件,查实率35.2%,其中党纪政务立案14件18人,立案率9.9%。诫勉谈话12件9人。失实了结88件,直接了结4件。


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74名相关责任人和1个党组织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9人。


给予党纪立案并作出党纪处分或免予处分(16人),给予政务立案并作出政务处分(1人),给予党纪立案(2人)。开除党籍2人:对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调研员、市龙津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陈耿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连城县莒溪镇厦庄村原支部书记池建忠滥伐林木犯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严重警告处分8人:对连城县副县长邱毅瞒报连城"5.31"事故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连城县安监局局长林桂功瞒报连城"5.31"事故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处理。对连城县安监局副局长李斌瞒报连城"5.31"事故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撤销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资格。对永定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徐灿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上杭县官庄畲族乡贵和村书记蓝占雄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永定区合溪乡安监站长、合调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映秋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武平县岩前镇大布村村主任王新淋与大布村党支部书记王裕春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5人:对卢立煌在担任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龙岩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吕国梁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新罗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陈财福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龙岩高级中学办公室主任李晓思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武平县万安镇贤溪村支委池上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予党纪处分1人:对永定区副区长卢文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问题给予诫勉,免予党纪处分。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对杨健中在担任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党纪立案2人:对新罗区煤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宇勤煤炭运营管理混乱等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对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公司总经理杨永淮国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给予党纪立案。


给予诫勉谈话(18人)。对龙岩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赖世桂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湘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安监局局长钟永生、连城县常务副县长邹学伟、连城县公安局局长兰翔瞒报连城"5.31"事故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慧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辉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中医院院长陈志强、龙岩市第三医院副院长王东明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南城大队长余翔、执法人员钟继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永定区卫生局局长吕杨兴、时任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李进亮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小洋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赖焕芬国企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漳平市永福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陈天池、永定区下洋镇原副镇长苏振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永定区高陂镇原副镇长王财源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龙岩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平志“三会一课”记录造假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长汀县童坊镇林业站站长伍国勋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超规格配备处级领导干部11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市委党校于2012年至2013年机构升格,市委分别按照副处级领导职务,配备了共计10名市委党校中层正职。2014年12月,按省要求市委党校降格为正处级,从而出现市委党校中层正职高配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目前,市委党校尚余8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教授、2名副教授、1名讲师、1名经济师)需进一步消化。


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市委党校和古田干部学院教学发展需要,结合参公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消化市委党校超规格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对巡察移交的问题处置不力,2016年新一届市委巡察开展以来,形成要情专报31件(市管干部9件),仅办理13件(市管4件);有的层层转办,有20件(市管2件)转给纪检组办理、占64.5%”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移交要情专报件31件尚有4件无法办结,承办部门正在全力核查。


整改措施:我市将加大对市委巡察办移交要情专报件的督办力度,分类制作要情专报件办理情况表,加强对联系派驻机构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关于“志高动漫园项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鉴于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财务审计算阶段,后续工作需待破产清算后才能推进。新罗区正跟进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


整改措施:我市将择机有序推进剩余动漫项目平衡用地开发,并由市文旅集团接收经营志高欢乐园项目;新罗区将紧密跟进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做好相关诉讼准备工作,并加快推进安置回迁,计划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回迁。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经过2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下阶段整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成效的持续显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新龙岩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要求,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保证整改办人员不散、机制不改、工作不断,领导小组每2个月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建立健全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强化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


二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对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下定决心改进优化;对在长效整改中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抓紧调整完善,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同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持续提升巡视成果。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作风,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工作,切实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聚焦重点任务,突破关键环节,不折不扣完成好、落实好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各项任务,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龙岩落地生根。


中共龙岩市委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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