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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家族信托投资基金(海外家族信托门槛)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后的美国。


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投资基金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从两会代表建言,到监管部门发声,在行业积极探索的良性互动下,家族信托正在步入“快车道”。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完善信托制度,推行家族信托”的提案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详尽答复。


分析人士认为,相关答复为家族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引领性方向。在信托财产登记取得一定进展的情况下,如果能在税收方面获得特定安排、IPO上市取得突破,未来家族信托将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进一步完善信托制度


在家族信托业务飞速发展过程中,其“内核”时常引起业内讨论。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金融关键投资基金词,家族信托、养老信托等创新业务受家族到较高的关注度,多位代表委员就此建言献策,为信托业转型发展提供新思路。


据人民政协网1月报道,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围绕尽快修订信托法,完善信托的基本法律制度提交了提案。2021年12月初,这件提案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详尽答复。


彼时,肖钢建议,从修订信托法、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出台信托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海外加强监管等四方面完善信托制度,促进推行家族信托。


“目前我国有3200万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对家族信托的需求十分强烈。为促进民营企业家财富的平稳传承,降低传承过程中民营企业家财富社会效用的耗损,建议将家族信托作为一项民美国企财富传承的顶层设计予以推行,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托制度。”肖钢指出。


中国人民银行在回复函中指出,“我们总体赞成您提出的完善信托基本法律制度、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出台《信托法》司法解释、加强监管等建议。这些建议是《信托法》修改中需要深入研究论证的内容,对完善我国信托制度,促进家族信托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借鉴。”


关于肖钢提出的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非交易性过户、信托登记、税收等制度的建议,回复函显示,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推动起草的《信托公司条例》,就信托财产登记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未来修改《信托法》时,可对此予以统筹研究,为信托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可以研究借鉴相关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在《信托法》中对信托税收政策作出原则性或授权性的规定,以提升信托活动中税赋征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家族信托迎发展机遇


随着财富的积累,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如何对财富进行保护和传承显得尤为重要。家族信托凭借其具有传承规划、风险隔离、资产管理、回报社会、激励和约束家族等品质,正在成为当前高净值人群家族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之一。


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截至2021年9月末,家族信托存续规模约为3100亿元,连续6个季度上升;存续家门槛族信托个数约为1.5万个;68家信托公司中有59家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


“家族信托是促进财富平稳传承的重要工具,但在实务操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百瑞海外信美国托研发中心指出,其中包括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交易性过户产生较大的税收负担、“三类股东”的上市限制。


百瑞信托研发中心认为,人民银行对肖钢提案的答复,为家族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引领性方向。在信托财产登记取得一定进展门槛的情况下,如果能在税收方面获得特定安排、IPO上市取得突破,未来家族信托将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以税收为例,人民银行对肖钢提案的答复内容提及了信托税收相关政策,“可以研究借鉴相关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在《信托法》中对信托税收政策作出原则性或授权性的规定,以提升信托活动中税赋征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百瑞信托研发中心认为,未来针对家族信托的税收问题,有望出台相应的规定,以降低不必要的税赋,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方面的优势将更加充分地体现。


此外,近年来的企业IPO上市实践操作中,如果股东结构中存在家族信托,已有企业实现了IPO上市突破。百瑞信托研发中心指出,在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存在家族信托架构的企业IPO上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委托人以家族企业股权设立家族信托时,未来企业IPO上市前需再次拆除家族信托持股架构的顾虑已经可以有所下降,这将有助于未来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


总体来看,百瑞信托研发中心指出,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本源业务之一,在各类配套细则、监管文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家族信托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前景可期。


另一方面,业内人士认为,除法律制度障碍外,家族信托在我国发展的限制因素还体现在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缺乏;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有待提升等。“在家族信托产品的设计上,应充分发挥信托业的灵活性。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结合信托财产的自身特点,合理进行产品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个性化家族的家族信托产品。如通过股权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海外家族信托、家族慈善信托等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等。”


本文源自金乐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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