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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境外商标注册补助(成都税收优惠园区)

本文整理了四川省成都市及各辖区县(新都区、金牛区、青羊区、青白江区、武侯区、温江区、新津县、郫都区/郫县、蒲江县、都江堰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成都市


商标:通过马德里体系获得注册的,每件给予商标权利人4000元资助。通过非马德里体系获得商标注册注册的,每件给予商标权利人2000元资助。上述两项同一商标权利人当年资助商标件数不超过3件。


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单位或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人,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资助。以上两项,同一产品只资助一次。


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国际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个给予10万元资助。


专利: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每件资助1000元。对获得国防知识产权局授权且被统计为我市行政区划内的发明专利按照非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分别给予专利权人每件资助1000元、150成都0元。


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7年开始每年按当年实际缴纳费用的50%给予专利权人资助。


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资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资助。


通过PCT以外的其他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资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1万元资助。


同一发明专利被多个国家(地区)授予专利权的,最多资助3个国家(地区)。上述两项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质押融资:对通过成都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产品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均分别一次性给予出质人或其同意的借款人50%的资助。实际资助贷款利息标准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维权资助:企事业单位作为原告(或请求人)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后胜诉并已生效的,给予作为原告(或请求人)的单位维权代理费30%的资助,每件案件最高资助15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其他资助:鼓励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持续高质量运行,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为重点推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工作。对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示范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助。 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示范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资助。同一年度符合本条规定2个以上条件的,只能申请一次资助,资助金额按最高标准执行。


对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专利权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税收。促进商标运用水平和价值提升,对中国商标金奖给予商标权利人100万元资助。


依据:关于促进知高新区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补充:对复工复产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高新区均一次性给予50%资助。对有关新冠肺炎防治的专利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维持有效发明专利,对企业2020年实缴的发明专利本年度年费给予50%资助。


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7条措施(适用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成都市疫情解除时止)




新都区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专利,在享受市级专利授权资助基础上,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资助(职务发明),每件外观设计专利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资助(职务发明);每件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2000元资助;


对获得外国(仅针对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PCT途径),且无权利纠纷的外国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级专利授权资助基础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助。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外国国家(仅针对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授权的涉外专利,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资助。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发明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资助。由专利第一权利人自奖项发布日起12个月内申报,同一专利多次获奖,补贴差额。专利第一权利人为我区注册企业。


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若干政策措施




金牛区


专利:每件发明专利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给予300元的资助;每件外观设计专利给予200元的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国家(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新获得授权专利的资助:(单位:元/件)



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3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对上一年度已实缴的第7年至第9年的中国(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年费,按当年实际缴纳金额给予40%资助。


贯标: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优惠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多次获奖,不重复资助,按获得的最高奖项给予补贴差额。


依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专利资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羊区


商标:国内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00元/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10000元/件,其他集体商标1500元/件。国外注册商标,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4000元/件,其他国家2000元/件。同一商标获得多个外国国籍啊(地区)注册的,最多给予3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对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专利:国境外内授权资助,发明专利,职务发明1500元/件,非职务发明1000元/件;实用新型,职务发明5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200元/件。


获得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2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8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4000元/件;获得美商标注册加日韩及欧洲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类似),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4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5000元/件,非职务发明1000元/件;获得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类似),职务发明5000元/件,非职务发明2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3000元/件,非职务发明1000元/件。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的,最多给予3个外国国籍啊(地区)的资助。


发明专利维持资助,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500元/件年,非职务发明300元/件成都年。


贯标:首次通过贯标认证,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


其他资助: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奖晋江、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配套资助;对新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配套资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配套奖励。

税收

依据:成都市青羊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青白江区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资助:每件发明专利,按照 ,分别给予6000元、3500元资助;每件实用新型境外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1300元、800元资助;每件外观设计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500元、300元资助。


对通过PCT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外国专利的资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获得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分别资助30000元、8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类似),每件分别资助10000元、4000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类似),每件分别资助5000元、2000元;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分别资助15000元、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类似),每件分别资助5000元、2000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类似),每件分别资助3000元、1000元。


依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武侯区


专利: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在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15000元/件,实用新型(类似)补助8000元/件,工业品外观设计(类似)补助3000元/件;在其它国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8000元/件,实园区用新型(类似)补助3000元/件,工业品外观设计(类似)补助2000元/件,涉外授权专利已经享受上级管理部门补助的不再享受武侯区补助。获得国家(港澳台)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补助15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补助8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补助500元/件,外观专利补助200元/件。同一人当年申请非职务专利补助累计不超过2万元。


高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补助。


其他资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以发明专利为主的专利池或专利组合的同一项目优先资助。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四川省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评定的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园区和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资助。对成都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评定的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在同一年内,同时获批多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业,按最高补助标准补助一次;同时获批多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园区,按项目数给予补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温江区


专利:对专利申请日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含),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非职务发明专利分别给予5000元/件、4000元/件的资助。对专利申请日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但未申报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的职务发明专利、非职务发明专利分别给予7000元/件、5000元/件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分别给予1000元/件、500元/件的资助。


对获获得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职务发明专利3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8000元/件;其他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5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4000元/件的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的涉外专利按申请(授权)的时间顺序最多给予2个国家(地区)涉外专利补助。


对专利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含),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成功的一次性额外资助3000元;2018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前两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平均数的增量在5—9件(含本数)的企事业单位,按照10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增量在10—19件(含本数)的企事业单位,按照15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增量在20件以上(含本数)的企事业单位,按照20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贯标: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给予4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的资助;对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和试点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资助。


企业每购买一项PCT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该发明专利形成产品首次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100万元再给予5万元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依据:成都市温江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




新津县


中国(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200元,中国(含港澳台)发明专利(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600元。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300元,中国(含港澳台)实用新型专利(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中国(含港澳台)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中国(含港澳台)外观设计专利(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元。


对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资助:(单位:元/件)



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给予3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


同一职务发明专利权人申请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给予累计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同一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给予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


对国内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已实际缴纳的第7年、8年年费给予全额补助。


依据:新津县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郫都区(郫县)


商标:商标注册1800元/件


专利:职务发明受理:发明2000元/件、实用新型1300元/件、外观设计800元/件;授权:发明专利3000元/件;非职务发明: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400元/件、外观设计200元/件


版权:软件800元/件;非软件个人350元/件,法人园区、单位500元/件。


依据:创业天府.郫县行动计划优惠政策




蒲江县


申请 PCT 专利进入国际阶优惠段且国际初步检索报告具有新颖性的专利: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 5000元/件。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的专利30000元/件。(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和地区)


国内专利: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6000元/件,非职务发明 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2000元/件,非职务发明 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 500元/件。


依据:蒲江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都江堰市


专利: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1500元/件,费职务发明专利8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元/件。


连续缴纳发明专利维持年费4年的发明专利权人,从第5年开始到第8年每年给予职务发明500元,非职务发明300元的年费资助。同一职务发明人申请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资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同一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资助累计不超过2万元。


贯标:新通过贯标认证,即企业通过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GB/T29490-2013)工作认证,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我市企事业单位作为原告(或请求人)主动维权,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胜诉并已生效的,给予维权代理费30%的资助,每件案件最高资助5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10万元。


依据:都江堰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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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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