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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公职律师(江苏省公职律师申请条件)

2002年司法部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近20个中申请央单位纳入试点,公职律师达到4730人。随着公职律师队江苏省伍的发展壮大,我国形成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了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


自我分析 自我规范


近4年,李朔共参加北京市工商局及分局疑难案件会商150余次,针对办案单位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其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方面遇到的问题,降低了事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在处理纠纷中,李朔注重公职总结、分析,法制基础工作特点是基础性、涉法性、常态性和分散性,能否做好,往往关系到许多重大工作是否工商局能够顺利开展。努力夯实相关工作基础是预防纠纷发生的关键,通过将工商执法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而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法治工商建设。


李朔积极推进相关建章立制工作:一是组织梳理工商行政职权依据,共梳理行政处罚职权1065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职权事项196项,涉及法律规范近500部。通过梳理,摸清了部门职责底数,为工商准确执法、正确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认真办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审查,4年来共审核相关文件近700件;三是组织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过时及与相关上位法律规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27件,保证了市工商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为了方便一线执法,李朔组织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改进了原有程序中与实际不符之处,并对现有执法文书中的相关栏目和语句反复斟酌,在法定范围内对文书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了数种新文书,使一线执申请法更规范、更易于操作。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汇总、提升,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及范例》,该文书范例全面、简洁、实用,下发后受到律师了各业务处及区县工商局的一致好评,起到了规范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作用。


“爱岗敬业”尽管只是四个字,却说起来轻如鸿毛、做起来重如泰山,“爱”与“敬”中体现着的是一种责任,一种对职业甚至社会的责任。公职律师,多了一个称谓也增加了一份责任。没有技巧,江苏省没有捷径,在看似枯燥、重复的工作中,李朔却充满热情地扑下身子,一干就是20年。经常有人问李朔:“工作多、收入少,面对社会上的物质诱惑,你靠什么坚持下来?”“我靠的是信念,一种法条件律人特有的对社会责任承担的信念。我想大多数公职律师能坚守岗位也是靠的这样一种信念,目前,我们能为公职律师提供的额外待条件遇就是学习、培训的机会,因为公职律师需要额外承担的工作量是极大的,如果不是因为坚定的信念,我想也许很多公职律师就会放弃了。”提到信念时,李朔脸上洋溢着可以穿透阴霾的阳光,那阳光里充满了温暖和希望。


自我提升 自我创新


“每天大量的行政纠纷案件需要处理,当事人遇到纠纷都是气急败坏,我们如果再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那势必将纠纷升级。从第一次接手行政复议案件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下了规矩——友善地接待公职每一个当事人,充分听取他们的每一律师点复议理由,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李朔的热情和友善在北京市工商局是尽人皆知的,因此得到的表扬工商局更是不胜枚举,很多申请人因“麻烦”与李朔相识,并与解决“麻烦”的李朔成为朋友。


为了使北京市工商局公职律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有章可循,李朔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工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系统内公职律师的进入、退出、职责、使用等,该办法经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全系统,为规范管理公职律师队伍提供了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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