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是思想、情感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相同杂技艺术作品;
(版权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完全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意思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吗受保护对版权象
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在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和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著作权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完全》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卓一慧众知识产权--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吗?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后来采用了"著作权"的称呼。
根据在《著作权法》的规定,吗著作权包括:
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著作权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法律上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意思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相同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的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
(九和)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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