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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人所得税起扣标准(成都市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扣费标准)




(一)免征的情形


(1)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个人所得稅;


(2起扣)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个人所的得税;


(3) 直系亲个人所得税工资属赠成都市与免征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孙起扣子孙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界定交易房屋满5年扣费的标准


(1)购买所得的新盘或二手住房、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判定。


(2)房改成都房出售:以房改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判定。


(3)房改经济适用房、房改集资房出售: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判定。


拆迁安置房出的售标准:以拆迁协议签署时间或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判定。


(4)直系亲属赠与所得的房屋出售:以赠与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间参照1、2、3。


(5)非直系亲属赠与所得的房屋出售:以受标准赠人扣费赠与成都市换证时的契税票填发日期或赠与换证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判定成都。


(6)离婚所得的房屋出售:依照离婚换证前产权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问参照1、2、个人所得税3。


(7)继承所得的房工资屋出售:以被继承人取得房屋的对应时间参照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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