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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公司股东退股需要交什么税)



娱乐圈多位重量级人士几乎同一时间段变更股权退出公司,不难联想到与近期最火热的税务问题相关。




“个独”不再吃香




据了解,汪峰、章子怡退股的这家公司注册在江苏省新沂市。新沂名气不大,只是一座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北部的县级市,但是这里注册有近1200家影视文化公司,其中不乏知名艺人的工作室。




成立个人工作室一度被认为是明星避税最行之有效的手段。




依照税法规定,如果明星以个人身份纳税,那么要承担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但如果通过工作室(多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参与到演艺活动中,那么就可以通过“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目报税,只承担5%~35%的税率。




对于动则以亿元计算片酬或收入的明星而言,就算顶格10%的税率差距,也是一大笔支出了。况且,个人收入的缴税基数是“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的缴税基数是“利润”。在税法个人独资企业中,通过种种“成本扣除”后,明星缴税额度就能大幅降低。




今年以来,演员郑爽、网红主播雪梨和薇娅被税税务机关查处,不难发现,她们偷逃税款的共同点就是:都是将收入形式从个人收入变更为经营收入,从个人所得税调整为个人独资企业等经营性税种。




为了避嫌,明星们纷纷注销工作室,个人所得税或者从担任股东的公司中退出。“郑爽事件”后,早就闻风而动的包括邓超、那英、何炅、唐嫣、沈腾、井柏然、赵本山等娱乐圈中大牌明星。




“有限合伙”兴起




个人独资企业在明星偷逃税案件频发而处于风口浪尖之际, 有一种避税方式逐渐在明星中流行起来。




知名歌手组合“凤凰传奇”近日什么成立了上海花毅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值得关注的是,玲花目前名下有需要4交家公司,全部为“有限合伙”;曾毅名下4家公司中的3家也是“有限合伙”。




其实早在2015年,杨幂、曾嘉、赵若尧就曾合伙成立西藏嘉行四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当下,不只凤凰传奇,张艺兴、黄磊、黄渤等众多明星均是“有限合伙”的实践者。




从企查查发现,20税法21年4月,张艺兴与黄磊、黄渤联合成立了一家名为大玩家文化发展(天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公司,张艺兴出资比例是45%,黄磊是20%,黄渤为10%。




如今,明星加盟有限合伙(企业的越来越多。就像之前的明星工作室一样,“有限合伙企业”正在成为明星们避税和资本运作的全新利器。业内人士指出,有新税法限合伙企业基本上就是资本运营和税务筹划的工具。在今年税务监管愈严、工作室纷纷被整顿后,有限合伙企退股业相较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逐渐明显,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与公司制相比,有限合伙制可以避免所得税的双重征税。根据《合伙企业法》的原则规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税前划分”原则,分配给每个合伙人之前无需支付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者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征税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合伙人适用公司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用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且,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在税收洼地,还可以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新税法企业对外投资高新企业股权,并持满2年的,可税前冲抵当股东期企业所得税,实现以所得税减免来投资标的企业股权。很多明星通过成立契约型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产品,可以规避投资人的一些税赋。




其次,有限合伙企业里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收益分配比例,合伙人分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后,每个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种自主分配方式对于高收入的明星而言有极大的诱惑,方便他们进行关联方合法合规的利益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对隐形合伙人——合伙人的“交配偶”也有所的考虑,毕竟,一旦合伙人离婚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将造成不小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太多,就必须让其进入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同时约定合伙人离婚,仅享有财产权益,不能享有合伙人资格,这样就规避了股东离婚造成的股权分割问题。




第三,有限合伙企业基本上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也没有行业和税经营限制。投资者不需要介入管理,往往只需要投入资本、等待收益即可。甚至都不需要任何资本,普通合伙人可凭借“工作、智慧、运营退股成果”等作为“智慧资本”投资获取增量收益。即便公司被清算,(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有限合伙企业便于收集合并或剥离目标公司的财务营收报表,普通合伙人或一般合伙人可以科学合法地对目标企业合理的利润隐藏与释放,实现企业资本运营目标。




综上可见,有限合伙企业就像一个持股平台,合伙人对内转让股份完全自由。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有限合伙形式并非看上去那需要么完美,其缺点也是比较“致命”的。




由于有限合伙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什么合伙人的诚信无法保障,一旦有一方出事,责任很难追溯;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有限责任人不能参新与事务管理。合伙制很大程度上是事前协议约束,后期的管理监督也较难实现。




另外,政府的政策并不偏向有限合伙制。而且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各地及跨部委标准不一。




为了避税,高收入群体尤其演公司艺圈明星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国家税收改革进展加速,相关政策将越来越明确且清晰。避税虽新然不违法,但一定要合理。在共同富裕目标的指引股东下,在我国,税收也将和死亡一样不可避免。与其挖空心思偷逃税,不如尽快自查并主动补缴税,承担纳税义务做一名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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