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扣除类税务筹划案例(专项附加扣除案例税务筹划分析)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企业在2022年之前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候,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张某的收入较低,为8000元,相应个人负担三险一金降低为1500元/月,其他信息不变。2020年收入情况如下:每月领取工资80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15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
【分析】张某1月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500-1000-1000-2000=-2500(元)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后月份情况相同,张某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8000×12-60000-1500×12-1000×12-1000×12-2000×12=-30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张某2020年同样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


方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


20000÷12=1666.67(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20000×3%=6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00(元)


方法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8000×12-60000-1500×12-1000×12-1000×12-2000×12+20000=-10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合计=0(元)


结论:方法二更节税。


整体结论:此次政策调整后,月薪暂时不足万元(只是为了好记,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下同)的人员,可以参考我上面提出的思路,根据自己的扣除情况,计算一下是否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中税负更轻,个人所得税汇算请教时,不要忘了看看自己是否可以退税。月薪较高的人员,这三年可以继续采用单独计税的方法计算,不会增加税负。至于三年之后税负会增加?税法变化如此之快,三年之后的情况,谁又能说的清呢?



有困难找老袁~提供免费创业财税方面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