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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统筹安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指导市县依据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等村庄类型,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为县域统筹规划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提供依据。目前,全省各县(市)基本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引导人口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发区集中,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配置。


规划全省已有14198个村庄形成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


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市县按照县乡同步的要求,做好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乡镇建设边界,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规划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深入开展“乡村规划、千村试点”活动,选择1517名优秀规划师,通过志愿服务、技术帮扶等形式从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目前,全省已有14198个村庄形成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通过村庄规划和实施,守好底线,优化空间结构,推进村庄有机更新,挖掘村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特色和优势,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塑造魅力宜居乡村空间,实现山水田园、历史文化和村庄有机融合,使之成为宜居、宜业、幸福的美丽家园,成为令城市人民向往的美丽乡村。


保障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和用地保障


成立乡村规划委员会。指导各市县在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师、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乡村规划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提升规划决策水平,有效管控乡村建设行为。要求各地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


积极保障乡村建设必要用地。优先保障农村交通、物流、电力、环卫以及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全力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对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年底实报实销,确保符合“一户一宅”和村庄规划的村民住宅用地应保尽保。


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力度。针对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空心村、工矿废弃地大量存在的问题,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为抓手,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为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腾挪新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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