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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贸区税收优惠 广州南沙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厦门自贸片区。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平潭自贸区法庭。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创新红利释放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六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成了制度创新的沃土,各片区创新热情高昂,推税收出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打造了一批响当当、有特色、企业认可的改革“名片”:


“一个平台、一个界面、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作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的代表性制度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现已建成4.0版,联通40多个单位,提供广州100多项口岸政务管理和贸易服务,实现关港贸税金一体化全链条运作;

自贸区

首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集合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缩短企业创办周期,推进商事登记制度从企业设立直至注销退出的全链条改革,进一步鼓励投资兴业,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


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将投资建设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南沙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由116项精简至26项,办理流程整合为规划选址与用地、项目审批与核准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破解项目投资审批“审批慢、落地难”困局;


关检“一站式”查验平台+监管互认,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强化协作,实现作业空间合并、作业时间一致、作业系统并行,场所设施、查验设备等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通关速度,降低优惠了企业成本,有力推进了口岸大通关建设,为全国关、检机构改革探索了经验;


工程项目审批“五个一”, 通过“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优惠政策表单”“一套机制”,解决企业在办理工程建设审批过程中反映的办理时间长、经过手续繁、提交材料多等问题,成为全国改革范本……


福建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加强改革系统集成,不断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项项突破性的创新举措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开花结果,发挥了深化改革“试验田”作用,将“良种”播向了全国。


截至2021年3月,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试验任务绝大部分已实施,累计推出480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196项,34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6项试点经验列入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179项创新成果由省政府发文在全省推福建省广实施,12项“双自联动”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实施。


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片区差异化探索成效显著。其中,福州片区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物联网产业培育方面不断深化;厦门片区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提升,营商环境14个评价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平潭片区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方面勇于探索,积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风起云涌浪头劲,百舸争流立潮头。经过六年建设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又一次站在新的起点上,扬帆起航,迈向新的征程。下一步,福建自贸试验区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把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融入到新发展格局中、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持续在创新发展、政策提升、开放合作、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动能培育、打造双循环重要节点上发力,形成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连的良性循环,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排头兵”,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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