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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外加工(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不同情况消费税的处理不同!

厂外加工的情况会计们很少会遇到,因为不常见导致偶尔遇到了会不知所措,今天李小逾给大家介绍一个厂外加工的好帮手—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就是指老板要拿到加工厂去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当你遇到下列情况时,就可以请出这位好帮手啦!

一、拿去加工的物资,根据实际成本入账: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以计划成本核算,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二、付加工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三、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分两种情况:

1.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负责加工的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负责加工的厂子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四、物资加工完成,将加工后物资及剩余物资验收入库,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若以计划成本核算,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与发出加工物资会计分录相反)

今后遇到厂外加工记得找这位好帮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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