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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办理公司注销费用一览表(五指山住宿)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定“5 2 N”项顽瘴痼疾,截至2021年6月24日,现将五指山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二、整治政法干警违规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干警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通过五指山逐一比对、逐一筛查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注册信息,未发现干警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2、对1名干警在2008年6月11日用自公司己名字在五指山市注册了五指山某会馆的违规经商行为,勒令限期整改,该同志已于2021年5月19日已完成了注销登记工作,同时在党组会上对该同志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决定。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法院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等潜在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入职审核把关、岗位任职承诺、岗位调整前核查的规定(试行)》,明确“禁业清单”。


三、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形成《减刑、假释、暂予监五指山外执行案件情况通报》,要求我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对标对表检索问题对照检查。聚焦问题情况,深入思考问题原因,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2、对10件瑕疵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制定一案一表,逐案列明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包案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就整改后的情况召开审判委员会逐案评定,逐案销号。


3、对8件问题线索案件报送市教整办线索核查专班,由市教整办协调政法各单位共同甄别。


4、制定我院《关于对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推动我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住宿、有罪不究等问题


整改情况:


1、召开审委会研究讨论存在问题的23件民事、执行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经审委会分析认定,23件存在问题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民事、执行案件均属于瑕疵案件。要求审管办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最高院制度。


2、就23件瑕疵案件作出“民事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评查情况通报”、“执行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并将上述23件瑕疵案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中“压案不查”的问题上报市教整办。


3、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就5件存在问题的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整改情况予以讨论。在检察长充分发表了意见后,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对该5件案件评定为一般差错案件。由于案件已生效,我院已经向省高院请示案件的整改措施,市检察院也向省检察院请示法律监督措施,待省检察院回复后,我院再视意见内容决定如何整改。上述5件案件我院已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中“有罪不究”的问题上报市教整办。


4、制定印发《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我院民事、执行、刑事、行政案件变更审限的流程予以明确规定,对审限监督管理予以建章立制。修订我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将免予刑事处罚案件明确列入要求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范围。


五、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法官离任、法官助理辞职后不得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规定》;二是深入开展大数据排查,通过华宇技术公司,开展在智慧审判办理系统中对比律师事务所所办理案件与承办法官关联度对比工作,排查是否存在关联度过高情况,深入研判是否有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三是政治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我院离职人员从事律师情况,并建立台账,每月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比对是否有充当“司法掮费用客”的问题线索;四是要求排查出的5名离职人员签订承诺书。目前未发现有离职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整治审执质效不高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件均衡结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黄向荣任组长,执行局负责人郑玉忠任副组长。根据执行局目前力量配比下设两个普执团队,一个快执团队。快执团队负责财产保全案件及罚金、追缴、没收财物等案件的执行,普执团队负责其他实施类案件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小组全力配合办案团队完成均衡结案目标。普执团队及快执团队案件办理按照《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繁简分公司流管理办法(试行)》执注销行。


2、每月对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和基本走势进行集中研判,制作监控未结案件情况汇总表,对执行数据的同比、环比情况进行分析,对部门和个人的办案质效进行评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定各团队结案目标,为实现季度均衡结案目标打下基础。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案件质效评估专题会议,全面分析工作情况、各类案件质效情况以及发展办理趋势,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制定《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提高执行到位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薛蕃超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黄向荣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专项行动。从第一季度起,指定专人制作大额案件台账及执行到位专项行动挂图作战表,逐案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拟定结案实现;对于小标的案件尽可能查找到财产线索,扩大住宿范围,积少成多提高执行到位率;及时清理旧存案件。


4、对收集汇总的15宗信访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其中,已妥善处置的涉法涉诉案件6宗,9件案件目前还处于未能化解的状态,未化解的案件中存在纠正瑕疵、错误信访案件数2宗。针对以上未化解案件,我院逐一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全力化解清理。


5、针对裁判文书未归档问题,加派人手对2732宗未归档案件进行归档,进一步加强干警司法作风,提高干警对归档工一览表作的责任感,促进干警依法履行职责。


七、整治学习贯彻新思想不真不实不全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办理“三性”统一的案件有待加强注销,发现法官存在对“合目的性、合理性、合规则性”司法理念的理解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干警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本院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关于贯彻新思想不真不实不全问题整改调研工作会议,全体审判员、法官助理分享审判经验,参与调研,提升法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性”统一理念的理解,促进法官在案件办理中对“三性”统一理念的运用。


2.缺乏对“有灵魂案件”的对外宣传力度。


整改情况:今年截至6月24日,我院通过法治时报、海南政法网、人民法治网等省级媒体平台和本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共宣传报道适用“三性统一”司法理念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3件。


3.需要加强培训。


整改情况: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参加单位“一把手”讲党课2场次,全体干警聆听纪委书记作廉政报告 1次;累计开展政治轮训6次、党史学习和革命传统教育15次、党纪党规培训1次。


八、整治上网裁判文书存在低级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


将涉及低级错误上网裁判文书的法官和书记员,以及裁判文书低级错误和瑕疵详细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将第一批须撤回、重新上网的裁判文书列表通报至全院法官和书记员,要求各承办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通报中的低级错误裁判文书按照要求整理汇总至审管办,由审管办联系省高院、省一中院对该批文书进行撤回、重新上网,并及时报告整改进度。


九、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1、责令存在虚报冒领出差补助、误餐补助干警办理退款手续,并对涉事干警给予谈心谈话处理。


2、将2名副院长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特殊关系人、相关公司宴请送礼的问题移送市纪委做处理。


3、对1名干警2015年-2017年度违规使用油料款9176元的问题,责令退款,并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4、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病事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实施每周考勤通报制度;各类会议严格执行签到,会后进行通报考勤情况;政治部加强司法作风巡查,一览表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和庭审纪律。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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