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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员工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公司拿离职员工申报个税)

原创: 徐箐 税东家



近日李克强总理给纳税人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为了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个税对国家来讲,是涉及民生的问题


个税对个人来讲,是触动丹田的问题


每当国家释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都会引起巨大的“波澜”。所以,个税如同每个人身上“细微的神经”是个极为铭感的问题!


今天文章内容根据【税东家】一年间学友们提出的个税问题进行整理后,作为年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大扫除”的扫把,指导大家按其方法,对涉及到的个税业务进行一次全面的“保洁”工作。



个税应遵循的核心思想:


只要个人取之于企业或单位的收益所得,不在国家免税和另行规定范围内的,都应属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范围。


购买交通票奖励员工


小王——


徐老师我们老总倍儿聪明,提出年终不发奖金了,将其转换为给员工按照金额赠送“机票和住宿费”。我们想了想还是挺合适的,只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避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按照税务稽查处理的步骤来进行分析和处理。


步骤一:首先需要确定受赠人是谁,


任职受雇的员工?


企业的客户?


股东及家属?


由于受赠人不同纳税义务也是有所区别的。


步骤二:行为属性界定及税务处理


1、如果受赠人是企业任职受雇的员工,该行为就属于职工福利行为,其费用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被界定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所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只能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扣除。仅从这一点来看实际上是多缴企业所得税了。因为,如果直接发奖金,虽然依然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却可以据实在税前进行扣除。


所以说:可以避税的仅限于员工出外旅游的“工时”相比发加班费,是规避了个人所得税,其他环节并没有产生避税效果。


2、如果受赠人是企业的客户,按照(国税函[2000]57号)的规定:“企业在年终庆典、业务往来和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对其取得的该项所得按照“其他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招待客人所送的礼品应按照“其他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所以,受赠只有符合以上税法列举的行为,才会涉及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3、如果受赠人是企业股东或者家属。如果受赠人是股东,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赠送的不是资产,如果是资产需要按照分红处理),赠送股东家属的需要按照分红进行处理。在这里如果金额大,还是按照分红比较合适,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而分红个人所得税税率仅为20%


步骤三:税务稽查分析原理


税务稽查关注-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机票,如果该客户属于企业业务相关人,属于正常必要的,而且与企业经济利益具有相关性,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反之则需要按照“其他所得”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税务预警线-如果属于企业业务招待性质,原则上不应该金额过大和次数过多。一般应该控制在年度业务收入千分之五之内。


税务风险分析-如果无偿赠送企业之外的人员额度非常大,赠送行为频繁,说明该企业可能存在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是股东家庭“福利”。


例如:甲企业多年来收入和利润一直处于“微利”的状态,财务反映该企业实现利润处于下滑现象,但是企业用于招待客户的资金却没有减少。说明该企业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利用虚假票据人为多列费用。


企业支付的“人情费”


所谓“人情费”就是企业主们为了酬谢和“讨好”购货商所支付的一种“红包”。随着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主们为了掠夺更多的“资源”,赠送的金额以及方式也就变得多样化。


这种现象在许多企业中非常普遍。中国是个熟人社会,讲究人情往来,重复博弈、除了血脉亲缘,就是朋友了。尤其是企业家们行走江湖讲究的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厉万端事。如果不犒劳朋友,似乎就会背上“不够仗义”之罪名。


丫丫:


马上临近年终了,公司考虑明年的市场开拓,我们企业计划购买20万的礼品或者购物卡赠送客户,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避税?


徐箐教你解税:


对于该问题是否可以避税,我的回答是避税了,但是注意:如果赠送的是实物,而且实物被税务稽查认定为“货物”,那么就会涉及到增值税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反之则不用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了。


所以,该行为仅限于规避了增值税。但是个人所得税原则上是无法规避的。


处理方法掌握


步骤一:受赠人的区别及处理


1、购物卡发给企业员工——


该行为属于职工拿福利范畴,应按照购物卡金额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物卡赠送给客户——


如果会议、活动方式期间送给客户,属于“其他所得”,按照20%代扣个人申报所得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税务稽查关注焦点-重点检查购买购物卡的金额、用途、赠送人员,企业银行存款走游方向。


对于外部赠送购物卡。


税务预警线-原则上不应该金额过大和数量过多。一般应该控制在年度业务收入千分之五之内。


税务风险分析-如果无偿赠送企业之外的人员额度非常大,赠送行为频繁(尤其是同一个人),说明该企业存在利用购物卡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张股东年度工资薪酬收入为400万,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如果利用虚假信息,将工资薪酬变为“其他所得”或者“偶然所得”,那么个人所得税税率就变为20%。


2、发放代金券


代金券发给员工——


该行为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按照购物卡金额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代金券赠送给客户——


如果会议,活动中赠送的代金券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无需代扣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税务稽查关注-赠送的代金券不缴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必须具备“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否则就需要按照“其他所得”申报缴纳20%个人所得税。


税务预警线-原则上不应该金额过大和数量过多。一般应该控制在年度业务收入千分之五之内。


税务预警分析-如果无偿赠送企业之外的人员额度非常大,赠送行为频繁(尤其是同一个人),说明该企业存在利用代金券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案例同上


点击上方图片收听网课


3、发放礼品


购买实物发给员工——


该行为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按照购买实物的公允价格,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买实物赠送给客户——


该行为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A企业招待客户就餐结束时,赠送1瓶酒或者一盒香烟等。


徐箐教你解税:


税务稽查关注-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礼品需要区别处理:如果赠送的是企业自己的产品,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如果赠送的礼品是购买的,不需要视同销售。


税务预警线-原则上不应该金额过大和数量过多。一般应该控制在年度业务收入千分之五之内。


税务预警分析-如果无偿赠送企业之外的人员额度非常大,赠送行为频繁(尤其是同一个人),说明该企业存在利用代金券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例如:甲企业多年来收入和利润一直处于“弱”的状态,财务数据展示企业经营艰难,资金匮乏,但是每年却不断地出现购买实物赠送他人,说明该企业财务数据可能存在虚假和逃逸收入的现象。


以上综合提示税收结果行为的设计: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用于业务招待,其所得不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场景赠送地决定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


股东剩余利润转入个人账户


烤番薯:


我们是个人独资企业,对于股东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相关税收之后,是否还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股东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20%计算纳税后,又将剩余的利润转入到个人账户,这种行为应该按照税法基本原则,已经缴过个税是否可以不用在申报纳税了?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个人独资的基本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注册这中企业最大的风险是: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


步骤二:税收认定的方法


自从明星逃税案之后,高收入人群脱离“组织关系”自行注册独资企业,可以说已经是蔚然成风。其原因就是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执行的税率最高为35%,而企业员工工资薪金最高税率为45%。


这种避税并没有法律限制,我们可以理解该行为是成立的。


步骤三:股东将税收利润汇入个人账户


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的利润汇到投资者的账户,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许多股东关注的问题。


对此,我们需要按照企业不同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1、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已经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了,再将剩余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如果是合伙企业也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确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而且也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就按照各自确定比例所得申报纳税了。那么,再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二是: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但是也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申报了。那么,再将剩余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以上法律依据(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


注意: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徐箐教你学解税:税务稽查关注-如果投资者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税务稽查就会“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重点注意税务概念:


“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问题处理结果:


根据以上的税收法定原则,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税务产生异常点-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为了避税会采取虚假发票进行”逃逸税收“。


例如:某律师事务所在税务稽查中,出现律师常年以”找发票“来作为取得收入的方式,以此达到个人所得税”逃逸“的目的。



2019年年终奖怎么计算


黑土地:


新个人所得税实施马上一年的,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也面临着到了”汇算清缴“期了。由于是新法执行第一年,不知道2019年员工年度奖金是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老方法还原到12个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奖金定义:


针对奖金的定义,在税务稽查中是会有严格区分的。首先是奖励对象应该是企业任职受雇的员工(反之应该属于劳务报酬),其次是具有对员工提供的超额劳动并为企业创造利润的特征。


如果不符合以上两点,对其收入不可以按照奖金计算方法进行处理。


步骤二:计算方法的确定


根据“(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只要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就必须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税务稽查关注-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是需要注意:该方法仅限于居民个人,不包括非居民个人。


注意: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取得奖金的涉税处理是有区别的。


无住所概念来自于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个税的扣除相关费用。年终奖所指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无住所,员工对于无住所地取得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原则,其纳税申报应该在取得所得离职来源地(大多见于跨国所得)。


例如:张先生是泰国人,工作地在中国深圳。2019年从其深圳任职公司取得200万年度奖金(主要是企业股权激励分红),张先生在工作地没有住所,对其取得的所得应该在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给出了明确的答复:(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方式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


徐箐教你学解税:


税务稽查处理原则-对于以上无住所个人,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税务稽查处理方法,先分别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注意概念的理解:


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


以上方法仅限于非居民个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如果自查中发现按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此时,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徐箐教你解税:


税务产生异常点-企业年度奖金的发放,在税务稽查中,该数据真实性验证往往会与企业的效益进行比对。如果企业的在近三年内一直体现“虚弱”,但是企业奖金数额却有所增加,这种违背常规的现象,一般在分析中就会被列为“疑点”,延伸检查企业库存、员工人数、企业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

个税


取得递延商保与养老收入


小资女:


我个人最近领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这种收入是否不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税务分析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被许多人理解为是免个人所得税的养老险,这种理解是有误差的,因为它不属于免税范畴而属于税收优惠政策。


其含义:


个人所得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待个人实际领取时,再按税法相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年轻时缴纳,年老时享受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利用税收调整来稀释个人所得税。


例如:黄先生是一位普通员工,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


步骤二:税务处理


对于取得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金的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处理的方法:个人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提示注意:以上个人所得税是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以上处理法则仅限于2019年1月1人之后发生的行为。



临时工个税怎么计算


大马虎:


我们企业是一家集生产和建筑企业,用工方式可以说是“百花齐放”,怎么方便怎么来,用工价格、人数都非常随意和凌乱。对于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不知道应该怎么划分。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用工形式的分解


根据企业用工形式进行归类,常见的基本有五种:


1、任职受雇员工;2、季节工;3、大学实习生;4、返聘人员;5、劳务派遣。


税收分析中,无论用工形式如何变化,在分解上基本采取的是两大类划分。一是劳动关系下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金);二是劳务关系下的劳务报酬(劳务费)。


步骤二:个人所计算得税计算方法


现在企业财务对以上员工如何准确划分和计算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一些模糊概念理解,即:支付企业用的临时工费用,到底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按照新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已经纳入综合所得,与工资薪酬享受“同样的税率”,为什么还是要区分两者的关系?


对此,在这里给大家详细的掰扯一下其中的原理。


特点认定: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支付报酬的单位是否有雇佣关系。其区别的特征在于


1、纳税义务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取得工资薪酬,达到起征点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劳务关系中劳务者不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对其劳务报酬履行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2、收入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取得工资薪酬内容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


而劳务关系中劳务者取得的劳务报酬仅限于提供劳务,按照双方“契约”获取的一定报酬。


徐箐教你学解税:


税务稽查判断基本方法-企业雇佣的临时用工人员:年终奖


1、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允许按照“工资薪金”计算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临时用工与单位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对此所得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除了按照综合所得税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还应该申报缴纳增值税及相关城建税和附加费。


注意:由于用工是税务大数据分析的重要指标,所以用工增减变化一定要谨慎。



差旅费补贴个税要求


蓝月亮:


我们公司属于销售公司,全年差旅费补贴额度非常大,对于支付员工的差旅费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是否会产生税收风险?


徐箐教你学解税:


职工因公出差回来报销时,取得一定的差旅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税务稽查处理过程中是有一定区别的。


正确的处理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步骤一:差旅费的形式


按照企业常规性差旅费补贴基本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月随同工资薪金给销售人员发放补贴(包干);


二是、确定数额以票报销;


三是、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步骤二:税务处理的方法


1、对于企业采取差旅费包干形式的补贴,在税务处理上是需要按照税收法则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


这种方法根据我多年在税务机关执法工作中经验来看,其实是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的。因为如果是按照出差凭据计算补贴,在标准内是不缴个人所得税的。


以票报销:


2、对于企业要求出差人员以票进行报销(即非法取得虚假发票)的形式是不要可取的。


因为这种虚假发票一旦被税务稽查发现之后,不但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其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也是不可以扣除的,并且对其行为是进行抽取资金的行为,处理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外,对其虚假发票根据相关法律追究但是当事人的责任(费用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是、因公出差按照税法规定,提供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出差凭据的,并按照相关规定差旅费标准支付出差人出差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超出部分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租金和房贷税前扣除


小蔡:


我们公司规定,异地员工租房自己承担相关租金,所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租房费用都按照规定计算税前扣除了。但是今年有员工又购买房屋发生了房申报贷利息,这种情况房贷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行为的确定


该问题中发生了两种费用,一是租房租金;二是购房贷款利息。


虽然是发生了房屋租金和贷款利息的两种费用,但是其费用主要是围绕“房屋”而发生的,故此属于同一个范畴。


步骤二:税务处理


按照(国发﹝2018﹞4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所以,费用扣除人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即:对于个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间贷款买房,只要在规定的标准内,本年是可以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



员工生活补助费


流浪汉:


去哦们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以及工会经费中给员工支付生活补助费,这种费用是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概念的理解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执行这一规定的前提必须是本企业任职受雇的员工。


步骤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企业通过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只排出了三项不属于的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公务交通、通讯费员工


傻猫:


我们企个税业属于广告公司,经常会发生一些外出打的费和通讯补贴,不知道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理。


徐箐缴你学解题:


步骤一:费用概念的理解


交通费:员工因公外出的坐公交,公交IC卡充值,打的等所支付的费用。


通讯费:员工因业务交易沟通中或联系业务发生的电话费。


步骤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注意:这里所说的公务用车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改革。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无赔款待遇收入


咪咕:


我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财务说应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他们说的对吗。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概念理解


“无赔款优待是:保险公司为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而实行的一种办法。如果被保险人车辆的保险期限满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且车辆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则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在计算无赔款优待时,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步骤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符合不征税的范为,就需要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领取住房公积金收入



刘欣雨:


我计划购买房屋启用住房公积金,对于个人领取已提存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领取人的确定


对于住房公积金税务处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任职受雇的员工;二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步骤二: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1994]165号的规定:对于个人领取已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企业提存部分和个人提存部分),应按实际领取数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


个人实际支付的各项住房支出(包括购建房支出和租房支出等),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用途,并能提供有效合法的支付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从实际领取数中扣除,超过实际领取数的部分,不得从当期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


个人超出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雇主为管理者代缴个税


期待花开:


我们企业属于商务管理公司,聘请的高管任用费用都非常高,对此公司股东们商量决定,由企计算业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处理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徐箐教你学解税:


步骤一:代缴个税方法的分析


对于企业代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在许多企业中都是存在的,但是需要区分不同的处理,然后再判断是否会产生再次申报的问题。


一是,企业从员工给工资中扣除后,然后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行为是不需要个人再进行申报了。


二是、企业如果仅是代缴,但是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其税款是由企业支付。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对于企业支付的税款部分进行再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步骤二:税收处理


对于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处理方法,根据国税发[1996]199号的规定界定了两种方法。


一是、“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 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二是、“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即: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


甲企业凌先生月工资、薪金收入人民币22000元,企业雇主为其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得个人所得税。按照常规应该从其领取得22000中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给凌先生得实发工资任然是22000元。那么企业承担的个税就需要在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金发住房、医疗补贴


高人:


我们企业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发给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个人所得税,就采取将福利内容转换为支付现金的做法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无论怎么做,该项收入都是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对此根据财税[1997]144号的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如果你返聘是外籍个人(老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就可以获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股民证券公司取得回扣收入


多多:


我最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近年来,有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推出了一种激励政策。即:返聘只要成为该证券公司大户股民,那么这些大户股民就可以从证券公司交易手续费中获得部分回扣。


回扣是什么?


回扣就是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或利润)。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前者应该属于商业促销活动,后者应该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尺度把握好就不会违法啦。


从证券公司获得回扣,由于属于商业促销行为,当然是合法的喽。


对此回扣到缴不缴个税,根据国税函[1999]627号的规定;“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此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证券公司在向股民支付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时代扣代缴。"拿



员工股权形式取得分红


米老鼠:


我是一名软件公司的员工,2017年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公司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对于企业这种激励员工制度,近年来在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奖励办法。个人获得红利所得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其实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0年就做了通知和要求(国税发[2000]60号)。强调“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股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键词:“量化资产”


对此税务稽查处理法则:如果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就可以暂缓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永久不交个人所得税吗?


NO


只要个人将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就需要将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公司20%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制律师所得


赵幼军:


我们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股东,对其收入是否按照每个人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徐箐教你学解税:


对于律师事务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大家在处理中业务中,首先需要把握两个基本点:一是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的确定;二是计算方法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按照(国税发[2000]149号)的规定,对于注册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确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应该是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基数。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法是,合伙制企业股东应该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税前扣除顺序


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重点应该把控在顺序上的要求,其顺序不可随意的进行调整,按照(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是、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是、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是、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徐箐提示:2019年是新个人所得税实施的第一年,无论是在执行政策法规准确度以及计算的方法、扣除费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每个财务人员都是一次全新的工作。


年终来临之前,进行个人所得税大扫除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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