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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据《北京青年报》)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享”范围和探索方向,北京市的补充通知是个人所得税对这一意见的贯彻落申报实,其对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调整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意义。


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个人所得税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照通俗理解,个人互助账户虽然也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但具有明显的权益独享属性。而在一个家庭范围内,配偶、父母、子女之间有很强的利益一致性,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把医保个人账户“共享”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符合家庭或近亲属利益共享的情理,也符合很多家庭的现实需求。


在一个家庭内部,因为医保参保种类、时间以及缴征收医疗费基数等因素不同,各个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能有很大差别,甚至有的家庭成员已经没有了个人账户余额。如果不允许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就会造成一个家庭内部有人生病无余额或无足够的余额可用,但同时有的人个人账户又有申报大量余额“闲置”的现互助象。“家庭共享”是矫正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当个人账户无余额或余额少的家庭成员需要买药、买医疗器械或到医院看病治疗时,共享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就能起到一个医保个吗人账户家庭内部再分配、再平衡的作用,充分释放医保个人账户的互助共济功能,减轻家庭的负担。


笔者以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是一种契合实际的功能“解锁”,给家庭医保集体权益增量,给民众吃需要下了定心丸。这种“家庭共享”可以拓展到看病环节,甚至未来还可以拓展到一些保险的缴怎么费环节。当然,这种征收“家吗庭共享”是有条件、有范围、有禁区的,是相对共享医疗而非绝对共享。对此,医保部门应做好宣传解怎么释,让民众心中有数,看清底线,规范有序需要地使用家庭其他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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