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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独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自然人独资公司的利弊)

钱总:近期我准备设立一自然人家公司,之前我都是和法人别人一起开公司,这次是我打算我自己独立出资,我听说一个人可以成立个人法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想问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朱律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虽只有一个股东,但该公司依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产属于公司所有而非独资股东所有。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和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独资企业的财产均属于投资人区别有限责任个人所有。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公司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关联法条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自然人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利弊的股东不能证其他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利弊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的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和,投资人以其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有限责任清偿债公司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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