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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工商局全国公示系统(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城分局)

近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经市工商局申请、省工商局研究,决定在淄博、泰系统安和滨州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消费投诉公示是在企分局业信用信息公示州市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基础上公示,强化社会舆滨城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消费投诉公示坚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公示筹规划、协同推进,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开放创新、社会共治”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流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投诉量和投诉滨州的调工商局解成功率等内容,旨在打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强化社会组织、舆全国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经营者落实全国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滨州纠纷的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加强对试点市局的跟进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将滨城其作为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放心消费创建、“诉转案”州市、消费提示警示、行政指导约谈等工商局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互系统相促进,进而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预判性、分局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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