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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联络员是什么意思(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聘请我们为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做法很好,为畅通群众申诉渠道、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搭建了又一新的平台。”5月19日上午,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意思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以及开发区辖区内5个镇(街道检察官)的司法所长,高兴是什么地从开发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民行处领导手中接过了“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聘书。




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是干什么的联络员?


经开发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介意思绍,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联络员,向社会各界、群众及当事人宣传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收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信息员额和线索,接受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是什么政判决、裁定、审判人员违法和执行程序等的申请监督材料,并引导或者代理申诉人到检察机关依法维权,及时将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院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同时经检察院常性地对民行检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接受聘检察官请的9名联络员表示,要认真履行一名民行检察联络员的职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员额检察联络员的作用,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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