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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服务包括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服务包括什么项目)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规定,省造价总站编制印发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规则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六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总则


(二)


术语


规定了工程总承包的概念以及开展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相关术语的注释。


(三)


基本规定


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和合同形式。招投标阶段发包人编写《发包人要求》的要求和内容、工程总承包费用的组成及各类费用的定义,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分享合理化建议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四)


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编制


对招投标阶段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文件如何编制进行了规定。其中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以及项目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项目清单的数量和内容,但可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单独增列清单项目。


(五)


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内容进行了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同时明确了合同约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五项内容,规定了项目变更的方式及处理办法。


(六)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各类费用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以及结算原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承包双方应加强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同时规定了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时的审核重点。对参建各方共同参与询价确定的价格结算时应将询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附录由标准(示范)表式、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组成。



1


规则1.0.5


发包人应组织懂设计、懂造价、懂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编写《发包人要求》,规范后续的招投标和竣工结算环节的计价行为。



2


规则3.1.1


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发包,并采用总价合同。



3


规则3.2.1


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费用组成。



4


规则3.3.7


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后降低造价的,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比例分享经济效益。



5


规则4.1.2


编制与复核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其中《发包人要求》的解释权优于初步设计文件,如发生不一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6


规则5.1.2


明确了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约定可调整的风险内容。



7


规则6.0.1


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各项费用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方法。



8


规则6.0.4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价包干部分不再调整。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时,重点审核合同条款中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包人要求》、风险条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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