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停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久铭介绍,随着专车、快车等网络约车新业态的普及,出租车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了不小冲击。由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企业管理费等构成的“份子钱”广受诟病,出租司机怠工停驶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2015年下半年,南昌开始酝酿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此次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通过长期研究调研后采取的“破冰”行动。


据介绍,南昌叫停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顺应出租汽车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旨在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打下基础。武汉、杭州、南京等城市从2015年起已陆续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退还未使用的有偿使用费。


据悉,南昌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退还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原则上退给出租汽车承包车主,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


经初步测算,南昌市(不含进贤、安义两县)预计退还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约为8400万元。鉴于今年南昌市财政已安排出租车改革专项资金7000万元,不足部分从清理的政府性基金存量资金调入一般预算中统筹安排。(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