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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注解与配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释义)

一、路线斗争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读书的目标和乐趣——知识就是力量、改变人生,学优而又则仕;或者转化生产力挣钱,总之,就不缺颜如玉了。


如果违背了上述原则,就会陷入:“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这一阶级斗争的路线错误。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没有什么比走在错误的道路上更为阔怕的事情了。


所以,统一路线、统一思想,一切以统一方便面为服务。不然,读那么多书,不挣钱,图啥?


朋友相劝,你说你写的这些有啥用?


其实,我也很怀念曾经一篇不足千字文章四千块的日子.......


我对领袖的读书是路线的斗争论深有痛感,所以多读书,想清楚路线的所以然,再着手转换为行动力。


今天也是来晒书的,缺啥晒啥。我缺钱,你什么时候看我晒过钱。


二、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像绵阳这样的三线大都市,估计不少人还不清楚市面上有两波卖保险的人类,一波是保险代理人,另一波是保险经纪人。


如果有人跟您说:我是中国人寿的,或者我是泰康人寿的等等,这肯定是保险代理人。


不过您千万别认为他们是中国人寿的、或者泰康人寿的员工,他们只是卖这些公司产品的代理人,跟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而不是正式的职工、或者雇佣关系。


所以代理人对外卖保险正确的开头语应该是:您好,我是卖某公司保险产品的业务员;如果他说:我是某人寿保险公司的,那就请他先回去学习明白了再出来卖。


另一波是保险经纪人,没接触过,以我的理解开头语应该是:您好,我是保险经纪人,请问您的需求是什么?


——从不同的开头语,就注定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路线上分道扬镳并展开了斗争。


从目前来看,线下市场,保险代理人还占据着多数优势,这是几大保险公司二十来年花了大力气和心血培育出来的。


从线上来看,保险经纪人那是彩旗飘飘、锣鼓喧天、祖国山河一片红,压根没代理人的话语权。即便有,在经纪人的围攻下,几乎团灭,这有深层次原因。


三、法律的界定及释义


解释:


保险代理人:卖保险的;


保险经纪人:卖保险的;


保险人:保险公司;


投保人:买保险的消费者。


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权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代表的利益不同。


保险代理人的销售是基于保险公司的利益: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卖了保险后,由保险公司发佣金,请问你会跟自己发钱的公司较劲么?


保险经纪人则是基于消费者的委托:来来来,卖保险的,你来帮我设计个方案,我给你付咨询费。谁给钱,就为谁的利益服务。


二、代理权限(范围)不同。


保险代理人只能销售一个公司的产品,《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办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如果某个保险代理人同时销售两家以上的产品,可以直接举报其违法。


保险经纪人,就是刚才说到的为什么要用到“方案设计”这个词,意味着的“整体的解决方案”,因为经纪人手上可能有几十家公司的几百个产品,以此向消费者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和服务。


三、收入来源不同。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从保险公司那里取得佣金收入。


保险经纪人既可以从消费者那里获得服务费(只要客户认同并尊重你的知识,这点目前看来不现实),也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取得佣金收入,毕竟销售了产品。


四、法律地位不同。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表:其卖保险的行为代表着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公司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表:经纪人在销售、服务过程中的任何疏忽、过失、错误导致消费者及保险公司的损失,需要自己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所以,保险经纪人不是那么好当,门槛就是极为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这就是为什么在线上经纪人能团灭代理人的原因之一。


但从卖保险的角度,目前肯定是保险公司代理人腻害了几条街,毕竟有保险公司这颗大树打造品牌,二十年来群众基础,都是代理人一层一层金字塔积累下来的。你身边总有一个亲戚在卖保险,是吧。


引用书籍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释与配套》


《案例导读-保险法及配套规定e本通》


四、选择谁?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从来都是个问题,因为保险涉及到风险管理、法律、医学等等专业知识,即便是卖保险的也需要日复一日的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一卖保险深似海,读书越多,越是让人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哪里来得及反动。


这里不讨论代理人好还是经纪人更优,反正都是卖,二者相爱相杀是必然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买保险时,一要多找几家公司的代理人,同时再找几个经纪人——这时候,保险对您才真正敞开了大门。


如果单一的只找代理人,或者只询问经纪人,都是在蒙蔽自己的双眼和耳朵,可能得出一个错误的决定和选择。


有人会说有什么错误的,只要买了保险,有了保障就好;或者说,买保险,没有对和不对,只有合适不合适——遇到这种言论,一定要提防,这是很巧妙的推销话术,但却是极其不负责任的逻辑混淆。


小孩子才讲对错,成年人只有利益——没有对错的利益,可能就是建立在欺骗和裹挟的基础上。


买保险,肯定有对错之分。所以,对消费者而言,您除了进专卖店,还要进大卖场。


自由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选择的权利。


五、保险公司破产论


我极其反感线上各种营销号鼓吹保险公司不会破产论,对这种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扎轮胎、令人喷饭的行径表示极大的......


好在不断有人在网络上驳斥这种满嘴跑火车、荒谬绝伦的言论,而且影响面亦越来越大,这也是网络的力量。


但是那些营销号又开始抱着银保监委的大腿,左一声银保监委爸比,右一声银保监委妈咪,我们的监管机制全球领先宇宙第一,保险公司即便破产了(好在他们的嘴里终于吐出这个字了)保单持有人的权益半分钱都不会受到损失。


有一种人也要远离,那就五行缺爹,八字少妈,见人就喊爹妈,骨头软,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时献上膝盖。


国内很多研究保险的学者都十分谨慎、谦逊的说中国保险业刚起步,还处于发展阶段,尽管这二十多年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绩,但相比国外的保险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到了营销号的嘴里就是天下无二,谁给了他们那样的狗胆。


如果我说中国早就有过保险公司破产的历史,你信么?


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有过比保险公司破产更倒霉催的历史,你信么?


真心没时间跟这些营销号大神们争论,因为以他们对保险的专业水平,甩我好几条街区,难道会不懂其中原委?但为什么咬着武松不松口?为了利益不分对错为卖几张保单就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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