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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的条件(设定受益计划的风险由什么承担)

郑永年先生著作《制内市场》




引子:市场与国家





有这样的推荐,一开始,我还颇感意外。等读完了序言,答案就水落石出了。如果说吴晓波侧重记录当代的企业历史,那郑永年则刻画出这段历史的体制背景的由来。




长期以来,经济学家试图采用或经典或现代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中国崛起”背后的体制与机制。尽管取得了相当的进展,这种西方经验的机械套用,也造成了各种形式的困惑与冲突。




对此,郑永年先生认为,要解释中国,必须基于由中国自身的经验提炼出来的科学概念和理论,就像西方学者基于西方经验提出他们的概念和理论那样。




为此,他开始了“将中国政治经济的实践经验概念化”的学术探索。这项探索的基本出发点,是厘清市场与国家的关系。




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场内国家(state in market)”为特征,假定了市场体系是在一个比国家更高、更普遍的秩序中运作。与市场相比,国家则是排在第二位的主体,负责确保市场按照社会的利益来有序运作。




与西方不同,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特征是“制内市场(market in state)”,即经济被视为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市场被视为政府的工具。国家主导下的市场,有三个特点:第一,国家允许市场存在并发挥作用;第二,国家与市场在同一个混合经济体制中共存;第三,市场总是在国家设定的规则和边界内运作,但国家可能经常违反市场设定的规则和边界。




主导关系的互换,让西方与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呈现为两种泾渭分明的“理想型”。而东亚新兴工业经济体,以市场与国家的相互渗透为特征,呈现为两种“理想型”的过渡状态。




这样一种研究的方法,被郑永年先生称为“政治经济学的中国视角”。




思想溯源



中国的政治经济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是中国长时段的历史、哲学和文化的产物。




中国早期,关于国家和经济之间关系的思想,可以回溯到秦和汉初。那个时候,帝制在中国刚刚形成。虽然国家的中央集权结构是受历史环境制约的,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政治哲学也为这种结构进行了辩护。




这其中,政府的责任是这种辩护的核心。在政府责任的框架内,经济只被看作是国家的一部分,也就是政府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




中央集权主导的国家结构的合理性来源于国家的责任,而国家的责任又源于“天命”的思想。“天命”是上天赋予统治世界或天下万物的人的一种天赋使命。




“天命”的概念不仅用来为“统治的权利”辩护,也用来为“造反的权利”辩护。一旦一个现存的统治者开始失去他的天命,天命就会向任何一个在竞争中胜出的力量开放。




于是,皇帝一旦继位,就必须承担责任,以德治国。通过为百姓的生存和繁荣提供充分的物质或经济基础,皇帝得以避免丧失“天命”,进而为异己力量所推翻。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哲学,代表性的观点是:“天命无常,惟有德者居之。”因此,君主的首要职责,是在良好的道德行为方面树立一个恰当的榜样。




而要成为道德楷模,或被视为道德楷模,统治者必须保护他的百姓,并仁慈地进行统治,这被孔子称为“仁政”。




与儒家对道德的强调不同,法家关注的则是国家生产物质产品的作用,以确保为国防和其他公共目的提供充足的资源与财政能力。




在这两个学派的观点里,物质财富对国家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统治者及其国家需要物质财富,以确保在治理社会时,道德价值和物质财富均不缺位。




儒法两家思想的结合,使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中,经济被认为是皇帝仁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国家不可分离。中国政府并不认为经济是一个自治的领域。经济是被管理的,它更像是为国家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国家面对的一股自主力量。




“经济”一词,自古以来就被用作“经世济民”的缩写,字面意思是“整治天下,拯救民众”。这个词唤起了国家的社会责任,它不断地干预,以维持各种要素之间的平衡,这些要素包括货币和粮食供应,或是盈余和贫困,国家还通过运河、道路和防御工事,在塑造环境方面发挥其作用。




换句话说,“经济”的目的不是关乎其自身,而是关乎天下的百姓,或在很大意义上关乎整个社会,而经济只是社会的一部分。




制内市场



基本特征




尽管儒家和法家在治国理政的大部分领域存在着显著的分歧,中国传统的治理体制却是融合了两家的思想特色。




自秦汉以来,儒家与法家的论辩,产生了“两种市场”的概念:国家主导的市场市场主导的市场




两者的共同点是,国家和市场在经济中是并存的;不同点很多,比如法家主张:


  • 国家主导着市场,市场存在的理由,是为了使国家的生产最大化;
  • 国家为市场经营提供基础设施,促进劳动分工制度和商业发展,促进市场扩张;
  • 为了增加国家的财富和权力,国家应当垄断重点工商业,实施各种机制来控制市场;
  • 国家的目标是自上而下创造和维持社会秩序,经济是国家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工具。



而儒家倡导的则是:


  • 市场自然形成和运作,与国家共存,市场主导着社会,其存在的目的是增加百姓的财富;
  • 国家是一个利己的组织,国家干预市场是邪恶的,国家没有必要采取促进市场发展的举措;
  • 放任自由的政策将带来最大的生产力;自然运作的市场,会促进百姓财富的公平分配;
  • 国家应当在不扰乱自然形成和自发的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对社会进行统治。



两种市场的思想一经产生,就产生了长久的影响。事实上,国家主导和市场主导都是政治经济的“理想型”,常态则是国家和市场的共存,且国家主导着市场。




郑永年先生,将国家和市场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不对称均衡”。




当国家权力主导市场时,常常导致“经济国家主义”的兴起,国家对市场进行重度干预,甚至取而代之。但是,这种国家垄断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国家权力的经济基础,造成帝国经济生活的低效、杂乱,有时甚至是混乱。随后,为了恢复均衡,政府往往会撤出,重新让市场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从早期的中央集权帝国到近代时期的国家,这种国家扩张和撤出的循环是中国政治经济中一个反复出现的特征。




更进一步,中国的市场体制,由三个概念上的层次组成。顶层是国家市场,中层是市场与国家的互动,底层是地区性和地方性的草根市场,这三个层次共同构成了一个市场的等级结构。




从历史上看,地方性草根市场一般是自然形成和发展的,通常是一个不需要国家或其他主要市场参与者组织的市场。在这个层次上,个人是市场的参与者,同时也是市场的组织者。这些市场可以是乡村集市,也可以是不受政府监管的临时集市,不一而足。




在中间层次,市场行为者与国家的经济代理人之间进行互动,且往往被这些代理人所控制。通常来说,二级市场是指发展成为政治单元甚至地区权力中心的市镇。




在国家市场层次,市场主要由国家代理人和有组织的经济利益集团来组织与管理。这些机构包括由皇室机构控制的工厂体系、由礼部控制的朝贡体系,或由专门的盐业机构控制的全国盐业市场。




在区域和国家层次的市场上,个人只能代表国家或强大的私人利益集团,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进来,因为进入这些市场的门槛(如权力和资本)决定了只有具备良好关系和优越地位的个人才能进入。因此,这两个层面的历史行为者,主要是国家的财政代理人和国家—私营部门合作的伙伴关系。




接下来,我们按照时间的顺序,来看看制内市场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是如何在中国历史中演化的。




帝制时期




帝王统治的传统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创造了一个独特的由国家主导的政治经济体制,使中国有别于当今其他主要经济大国的前身。




在帝国的政治经济系统中,有三类主要行为者


  • 皇帝:代表着无所不能的皇权;
  • 官吏:复杂的、等级分明的帝国代理人群;
  • 百姓:由士农工商组成的普通人的世界。



这三类行为者,组成了以农户为主体的家庭部门,以自然形成的基层和地方性市场为代表的市场部门,以及以皇室和官僚体系为核心的国家部门。




帝制中国的政治经济,存在着固有的结构性矛盾:即皇权在概念和结构上的单一性权力,与在其统治下的地方和社会利益的多样性之间的根本矛盾。正是这种基本矛盾的缓解与激化,导致了帝国的兴衰与轮回。




帝国的财政体制,建立在权力基础设施系统之上,主要完成两大功能:从家庭部门和市场部门收集盈余,并将盈余重新分配




盈余以税收的形式上缴,三大主要税种包括:以土地为征收基准的土地税收,以及以人头为征收基准的劳役征召。此外,帝国财政还包括非税收渠道,主要通过诸如盐铁等关键资源的垄断经营来实现,相当于直接或间接征收的人均货币税




虽然皇帝是家天下的最高统治者,帝国的经济活动实际上是通过多层次的代理人来管理的。这些代理人,包括了大多数的地方官僚、基层的税务代理人和其他皇室代表。由于代理人具有自己特定的利益,再考虑到帝国的规模和财政组织的复杂性,对代理人加以控制和约束就成了一项极其艰巨又不可避免的任务。




到这里,我们看到在皇帝、财政代理人和庞大税基之间的多彩互动,构成了帝制国家财政生活的核心动力。财政代理人,由皇室任命。私人家庭,在公共产品上依附于皇帝,并反过来接受他的统治。于是,在三者之间形成了多层次的组织依附体系,可以表示为如下图的三层同心圈的结构。




传统帝制中的组织依赖同心圆




由于帝国疆域的庞大规模,政治经济始终具有中央-地方的维度,因为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总是拥有强制手段(上有政策),而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总是拥有信息优势手段(下有对策)。




尽管税收制度历经沧桑,支出结构却具有显著的历史延续性。帝制国家的大部分预算都用于维持庞大的常备军,另一个主要的固定项目,是为皇室和世袭精英提供饮食,以及支付公务员(主要是文官)的工资和津贴。




在财政管理方法上,有两种普遍的方法:保守的方法和激进的方法。儒家学者主要倡导保守的方法,认为经济管理与家庭管理类似,减少国家干预,实施较低税率,经济福利和社会秩序优先于财政收入。而激进的方法,通常由法家或儒家的激进改革者所倡导,财政考虑优先于经济福祉,国家主导优先于国家不干预。




实际运作中,财政代理人的使用带来了代理成本,国家垄断和贸易控制则产生效率成本。同时,严格的等级制度和高度自律的代理人制度,可能导致收入下降和更严的社会控制。相反,一个以收入最大化、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可能不得不与自我膨胀的财政代理人分享大部分收入,并面临失去控制的风险。




最终的结果是,要想平衡得当,国家必须在控制市场和国家代理人这两者之间做出一定的妥协。




在帝国时期,皇权的特点是主导和依附。因而,从更本质的角度来看,广义上的经济管理是对组织依附的管理。




皇权面对的挑战者包括:世袭家族、地方精英、大型商业组织、国家代理人及其相关的利益集团、边缘社会群体,以及外国势力。为了确保想要的秩序,皇帝必须控制所有对秩序的潜在挑战。




于是,世袭家族的特权逐渐被取消,地方精英通过科举考试加以吸纳,商业精英转型成为国家代理人,边缘人群得到公共产品(如常平仓)的保护……




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历朝历代出现了常态与非常态的交替循环。王朝周期的特征是由一个长的常态和一些短的非常态组成的周期。




常态指的是帝制国家、家庭和市场三者共存的一种比较均衡的状态,三者在组织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通常情况下,主流的儒家经济管理方法占据主导地位。




相反,非常态是指均衡结构受到干扰,一个或多个基本制度停止运作的不均衡状态。非常态呈现出两种极端的类型:


  • 经济国家主义:帝制国家寻求对经济的完全主导,直至趋向消灭自治的家庭和市场部门。国家从原来的均势管理和有限干预,转向全面主导和控制。
  • 极端的市场化方法:帝制国家设法充分调动市场作为其财政工具,通常此时中央政府失去对经济与社会的有效控制。



改革,通常成为一段非常态时期的代名词:要么是激进的国有化,要么是国家重商主义。历史上,比较有代表性的改革包括:1世纪的王莽改革、11世纪晚期的王安石变法、以及14世纪中后期的朱元璋改革等。




帝制国家通常遵循有规律的朝代周期,即发展、停滞和衰退,而政治经济则周期性地从自由放任转向国家主义,再走向混乱和衰落。




这种循环模式在19世纪走向终结,因为小规模的国家和非资本主义市场相互制约的模式,最终未能经受住现代殖民帝国的挑战。




资本和强制,或者说经济和政治,在中国永远是前者服从后者。换句话说,市场作为一种社会秩序,在概念上是嵌入在国家内部的,而不是平行于甚或高于国家的。这也许是帝制政治经济留给当代中国最重要的遗产。




近代时期




历史上,中亚草原世界与黄河、长江和珠江流域平原的农业区域之间的基本竞争(有时表现为南北竞争),塑造了中国地缘政治的基本格局。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来到中国东部沿海,要求中国开放贸易和割让领土,中国的整个政治经济体制被一系列新的地缘政治因素所重塑。




为了应对出现的地缘政治挑战和国内挑战,历届中国国家政府逐渐建立了一种在传统中国前所未有的经济控制和动员体制。这一进程,被郑永年先生分为几个时期:


  • 1840-1895年:清政府被正式纳入以欧洲列强为中心的世界体系,但保留了传统的帝制。清政府在沿海省份,采取温和的实验性步骤,来改革其经济。
  • 1895-1927年:中日甲午战争击溃了国家秩序,中国精英开始效仿西方和日本的模式,重塑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央政府衰退,市场经济在各个层级兴起。
  • 1920-1937年:党国的崛起,与南京政府的10年。
  • 1937-1953年:全面抗日战争,和动员经济的年代。
  • 1953-1979年:冷战时期,动员经济的转型。



晚清时期,政府面临着三大挑战:其一,两个世纪的持久和平带来人口的激增,从1.5亿增长到4.3亿;其二,领土扩大到明朝的三倍,带来军事成本的急剧上升,以及对边境和偏远地区管理能力的下降;其三,全球资本主义以及海上殖民帝国的出现,引发了在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问题上的矛盾,并升级为全面的军事冲突。




19世纪下半叶清末改革的大杂烩,是清政府对这三大挑战的回应。一方面发展增强地方政府力量的现代化工业,另一方面实行削弱清政府的放权式国家建构。




这一时期的领袖人物,是曾国藩和李鸿章。他们忠于北京,帮助清政府平息太平天国起义。他们在沿海省份,以“官督商办”的名义,设立现代企业,开启“自强运动”。在财政和军事上,他们并不依附于北京。




这一时期,绝大多数的儒家文人仍然反对哪怕是一点点的西化。因此,改革网络仍然是通过少数中央和地方巨头的资助网络运作的,而不是通过晚期帝制国家的经济官僚机构来运作。




1894-1895年的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的自强运动戛然而止。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慈禧太后仓皇出逃,中央的权力被进一步削弱。




在地方精英的支持下,汉人总督提议进行系统性的改革。慈禧太后最终在1901年1月做出重大决定,发起全面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效仿日本采取了一系列现代化措施。




新政的第一项重大经济改革是对帝国官僚体系的彻底变革。1906-1912年,经济官僚开始为其管辖的、新设立的现代部门(农工商部、邮传部和度支部)建立广泛的规章制度。




改革的第二条战线是税收改革。清政府试图重新集中控制盐税和厘金,但受到了地方长官和总督的激烈抵制。




与此同时,清政府也以私人资本为主导,对公私合营进行了改革。清朝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一致认为,私有制比国有制和官僚控制更有效,于是将许多重要的现代企业私有化。此前的官办(国有国营)模式,转变为官督商办(国有私营)和商办(私营)。这导致了,清朝的最后10年,是中国私营企业的黄金10年。同时,商人的社会声望也显著提高,代表人物为张謇。




同时,度支部努力建立了一些关键的现代财政和金融机构,包括国家银行(大清银行)、中央预算体系和统一的法定货币(大清铜币)。




新的国家银行不是由国家主导的企业,而是以公私合股的形式建立的,由私人和国家各出一半的股份。缔造主权货币并没有缔造现代银行那么成功,因为中国缺乏统一的法定货币和一体化的货币经济来支持其流通。




1912年,末代皇帝在没有造成重大社会混乱的情况下退位,将政权移交给北京的新统治精英。北洋政府时期,在袁世凯及其军阀继任者的领导下,许多改革实验仍在继续,直到最后一批清朝军事精英的继任者被广东和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所取代。




在20世纪的前20年,北京政府实施了改革措施,旨在建立一个安全的税基、全国性货币和一体化的全国性市场。北京政府时期,经济改革最显著的制度性成就,就是公共债务和成功铸造了基于真正银本位制的银圆。




在北京政府统治的10年间,由于中央政府的财政力量薄弱且受到限制,京津和苏浙沪地区的私人现代银行蓬勃发展,代表性的有“北四行”和“南四行”。现代银行持有大量公共债券作为储备资本,以备票据发行。在共产党接管货币之前,袁世凯发行的银圆仍是中国最流行的货币。




与晚清相比,这一时期仍然是一个分水岭,因为它标志着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和全国性市场的首次努力。




20世纪20年代初期,是从荡然无存的中央权威向地方强权统治的过渡时期。各个地方军阀在这一时期进行了短暂的政治统治,自治的现代经济精英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统治。




以皖系、直系和奉系为代表的各派军阀,连年混战。出人意料的是,最强大的力量是由孙中山领导的在“三民主义”旗帜下复兴的国民党。




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中,民生主义是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基石。孙中山对国家在经济中的变革性力量的信念,反映在他提出的三个革命中。


  • 第一个是土地革命,即国家所有制下的土地权利均等化。
  • 第二个是国家主导的工业革命,这将带来中国制度的全面现代化。
  • 第三个是钱币革命,以国家控制的物资为后盾,建立不可兑换的纸币。



1920年,苏联向孙中山提出建立有明确革命纲领的党国模式,让国民党成为构建国家的政治工具。此后,在陈炯明的帮助下,在广东开辟了一块飞地,尝试控制地方经济,并通过与工农联盟、攻击商业与金融精英来资助战争。




1927年,北伐战争之后,中国政治经济进入了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10年时期。20世纪30年代初的经济和财政危机对新生的国民党政权构成了重大挑战。




1935年,国民党展开了激进的经济中央集权运动,先是控制了上海的私人银行,随后进行了币制改革,推出了第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定货币,法币的推行标志着中国货币史上的一个分水岭。




尽管国民党努力开展国家构建和市场控制,但中央政府的能力却被内外部因素持续地削弱。这一时期,特别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加速工业发展,为即将到来的与日本军工力量的战争做准备。




从本质上讲,在与日本帝国的全面战争前夕,中国经济已经转向了以外国技术进口为前提的部分计划经济。这种大规模技术进口的条件只有在冷战时期才会成熟,因为那时中国才成为超级大国竞争中的关键角色。




这一时期的制度创新,从法定货币、国有银行、自然资源垄断到第一个伪满洲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将对中国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轨迹产生持久的影响。




1937年7月以后,中国进入了全面战争和革命时期,最终以中国共产党统一中国、与苏联战略联盟和1953年与美国的僵局告终。这一时期的战争建国进程,对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国土的不断沦陷,抗日战争的经济影响事实上结束了中国新生的国民经济的黄金时期。在日占区,日本占领当局采取暴力的手段来调动资源。撤退到西南地区的国民党政府,采取强制手段,依靠传统的精英来征收粮食和拉壮丁。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精心制定经济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控制土地、人口和战略性商品。1942年之后,面对日本的经济封锁,中共中央陕甘宁边区以自力更生的模式加以应对。




漫长的抗日战争对整个国民经济来说是一场噩梦。1945年的工业总产值仅为1933年的62%。在国民党统治下,全国性市场瓦解,铁路货运总量的急剧下降,1943-1944年仅为1912年的9%。新生的共产党政权则通过控制当地市场,设法平衡了通货膨胀和资源调动。




解放战争期间(1946—1949年),国民党政府被迫驻扎在消费中心(城市和城镇),缺乏对大部分农业部门的有效控制,同时无法通过其相对现代的金融体系为内战提供资金。




1946年初至1948年上半年,南京政府的军费支出占财政预算的比重在60%-70%,这些赤字几乎所有都是通过发行无担保的法币来融资的。随着公众信心的崩溃,通货膨胀率的增长远快于支出,造成了持续的财政危机和货币危机的恶性循环。




在1948年8月中旬决定性的淮海战役前夕,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发行一种新的货币“金圆券”。为了稳定其币值,国民党政府强行将社会上所有的黄金收归国有,并对所有关键商品实行价格管制。1948年10月初,随着金圆券的崩溃,国民党的经济命运甚至在最后的军事失败之前就已经注定了。




中国共产党从土地改革(尤其是在山东地区)的经验中,学会了如何用一个小规模的国家控制的现代部门来管理一个广阔的农业腹地。成功的关键在于在农村根据地实行彻底的土地改革,以调动人力和物力。




土地改革促成了农村政治经济结构的彻底重组。只要改革顺利进行的地方,就会有更多的农民志愿兵和更多的胜利。




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东北政权进行了城市经济管理的实验,目的是在支持进行中的战争的同时,保持财政和货币的相对稳定。在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全面管理下,中国东北的共产党经济能轻松地将数百万吨粮食从土地改革后的农村转运出去。




最终,中国共产党依靠与改革后的农民家庭直接交易,而不是对区域市场的逐步整合,构建了包罗一切的政治经济结构。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负责管理货币供应。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并于同年发行人民币。人民币的价值,与一揽子由国家商业机构控制和提供的必需品相挂钩。




建国初期,政府与私营企业签订合同,以完成国家的经济计划。朝鲜战争期间,国家合同逐渐制度化,并为50年代中期私营部门的最终国有化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建立起的新流通体制,让全国的经济实现了统一。国有的供销社,最初是为了稳定物价水平和维护货币的物质标准而成立的。与市场模式不同,供销社经济是基于预先确定的价格和由计划机构规定的生产水平。




在这种模式下,生计的价值高于利润的价值,确定性高于不确定性,较小的单位被联系在一起,受制于更大的单位,而更大的单位则反过来为较小的单位提供物资供应。这种安排使国家能够决定交换的规模和水平,两者都未必低于晚期帝制中国的自然市场。




农村经济基础基本自给自足,对城市商品的需求较少,而城市地区主要是消费中心。供销社这种城乡联系的新制度,对毛泽东时代和当代中国经济模式都至关重要。




1953—1979年的20多年,是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高峰期。这也是一个前市场化的时代,其特点是完全的国有化和市场的退出。




郑永年先生认为,正是这种对传统市场和社会精英的颠覆,推动了现代市场在更大范围内的重建,并在后毛泽东时代的改革开放中,促进了现代市场与全球资本主义的融合。同时,通过使用“动员经济”而非“计划经济”这一术语,郑永年强调在这一关键时期里,中国政治经济的特点是政治军事动员,而非官僚机构有序和合理的计划。中央指令下的动员经济,成为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的特征描述。




1952年11月,苏联模式的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负责制订苏联模式的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于1955年2月公布,计划的核心是在苏联的支持下建设156个主要重工业工厂。




毛泽东时代国家动员体制的特点,是由政治背景、户籍身份、专业资格和行政级别所界定的严格的经济与社会等级制度。这种社会类似于按照职能和级别来组织所有人员的巨型军事编队。




从横向上看,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和大都市居民在生计资源供给方面存在制度化的不平等。从纵向上看,国家供应体系内发放的薪金、奖金和其他物质权利,是按照严格的专业资格和行政级别来分配的。




这一动员体制的一个核心机制是“单位”。每个单位都是一个封闭的实体,有自己的领导。职能相同的单位在纵向上构成一个“系统”,向上延伸到更高一级的行政单位,最后延伸到在北京的中央政府的一个部委。




在整个这一时期,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管理战略。


  • 第一种方法支持高度政治化但是权力下放的动员经济,反对苏联计划的模式化。
  • 第二种方法则鼓励对战时经济去动员化及其制度化,使之成为由专业官僚而非由党的干部进行管理的苏式中央计划经济。



从历史的角度看,苏联模式与古代儒家以家庭为中心的经济模式有许多共同点,而毛泽东时代国家的动员虽然极力反对市场,但在强调战略和政治关切以及动员国家代理人方面,具有古代改革派的特点。




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中苏之间地缘政治关系日益紧张。毛泽东意识到了国家经济基础对维护中国地位和安全的重要性,并选择了一系列的政策创新来打开国家发展的新局面,动员经济发展模式逐渐成为主导。




这种激进的经济发展方法要求对所有经济资源进行准军事动员,以支持选定的目标。这一时期,代表性的经济事件有“大跃进”、“大炼钢铁”、“亩产万斤”等。




这种激进动员方式在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些重要的制度遗产。一方面,它使农村成为国家控制的经济体制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为战备的需要启动的”三线建设“,历史性地重新分配了资本、技术和工业能力。




其结果就是,毛泽东时代中国的体制没有像苏联那样,鼓励建立以首都为中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创造了一种不那么全国性、但更具有地方综合性的现代工业结构。数以百万计的小型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为这个原本被严格分割的体制注入了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为了应对地方激励的缺乏,毛泽东最喜欢的方法是采取大规模的权力下放。第一个重大变化是工业管理结构的进一步放权,毛泽东式的放权和精简,显然是朱镕基进行系统性改革的先驱。第二个重大变化是进一步下放财政和物质权力,中央只从各省收取规定的数额或份额,而各省则将剩余部分留作再投资。第三个重大变化是工资政策,1972年,所有国营企业的工资率根据工人的工龄分三批上调。




这些刺激地方经济的措施,需要放在更大的地缘政治背景下加以理解。1969年,中国和苏联之间的边境冲突是一个改变游戏规则的事件。苏联威胁的迫近,促使中国寻求与美国这个潜在盟友之间的全球力量平衡。




朝这个方向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是中国于1971年加入联合国,并于1972年2月接待了理查德·尼克松访华。1971—1979年,中美两国经历了一段战略友好时期,最终于1979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这种和解的外部经济后果是立竿见影的。1972年以后,中国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工业技术开始严重依赖西方而不是苏联。




总的来说,中国不断变化的全球结盟,开启了国内经济逐步去动员化和去军事化的时期,压倒一切的军事优先事项和政治斗争,让位给了经济和社会现代化。1975年,随着周恩来重申要在20世纪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四个现代化”正式确立为主要的政策目标。




与此同时,之前的国家动员所造成的社会混乱,为20世纪80年代体制的最终转变铺平了道路。




当代时期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几乎所有层级的市场都出现了惊人的增长。




20世纪80年代初,在刚刚开放的市场中,大多数新的市场行为者都处在旧秩序的统治不那么显著的边缘地带。整个80年代的基层创业之路,是国家逐渐放松管制的产物。




以创办”傻子瓜子“的草根企业家年广九为代表的个体户创业,在最高层的支持下,成为中国第一个生动的、也是最持久的自下而上的市场化模式。在这个模式下,一大批个体户创业者成为当年的”万元户“。




乡镇企业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市场化的主要力量,就像同时期城市地区的小商贩和个体户一样。乡镇企业通常只需要很少的启动资金,使用简单的技术进行生产,并提供畅销的标准化产品。它们在农村的位置和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确保了它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廉价的土地和负担得起的资本。它们的扩张进一步得益于农村农业部门持续的劳动力盈余。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这些理想条件的结合给了乡镇企业决定性的优势,涌现出南街村、华西村、大邱庄等一批代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不再是最具生产力的部门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乡镇企业模式走向衰落。




随着基层市场行为者从国家体制中成长起来,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为市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作为国有部门的核心,国有企业继续按照计划体制运作,充当了国家的生产单位而非市场行为者。




尽管国有企业广泛采用了市场机制,如管理体制的管理自主权、销售和采购的市场化,但国有企业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一部分,并按照国家计划体制尽职尽责地运转。




计划部门与市场部门在国有企业的共存,是通过一个称为双轨制的正式安排而得以实现的。设计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同时达到两个目标,即在国家指导下发展市场机制和保护国有企业,它们可以同时享受补贴的投入价格和市场的产出价格。




20世纪80年代,另一个关键制度创新是包干责任制。和双轨制一样,包干责任制也可以看作是国家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广义的包干责任制允许个体代理人在履行与国家或国家代理人的包干义务的情况下进行市场交易。




包干安排实际上在计划体制之外为市场开拓了空间。如果经济行为者完成了特定的计划任务,他们可以将其通过额外努力或提高生产力所获得的收益保留在计划范围之外,用于市场交换。




从积极的方面来说,这两种制度有效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额外的奖励,鼓励它们从事面向市场的活动。但从消极的方面来说,这两种制度的结合往往助长了经济无序、不平等,甚至混乱。




由于双轨制和包干制在整个国营部门与私营部门里运作,国家和市场在相同的机制与组织层面上相互交织。渐渐地,内部市场渗透到所有的政府机构,引发了腐败和寻租行为。




1992年邓小平关键性的南方视察,最终促成了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的彻底重建。在接下来的10年里,中国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国有企业的自由化、央企的合并和对新市场力量的政治吸纳。




第一类改革方案以国企私有化的形式进一步导向自由化。国家将大部分亏损的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只保留对资本密集型的大国企的控制权。在国家撤出的领域和部门里,市场机制开始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类改革措施旨在巩固国家对市场的主导地位。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取消了大部分的工业和商业部委。与此同时,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新环境下,国务院又成立了几个重点部委和监管机构。




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将这些大型企业集团重塑为拥有巨额资产和市场影响力的国家或地方企业集团。新一轮国企改革在全国市场顶端催生了几十家央企,主导了天然气、电力、电信、交通、银行、金融等关键行业。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它让中央政府在新的主要税基——增值税中,获得了75%的多数份额。从本质上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全面重组废除了财政包干,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引入了各自的财政基础。此后,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刺激机制主要集中在提高地方和国家的GDP上,这一机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




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获得政治合法性,允许私营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和政治机构的障碍已经逐渐消除。这一时期,私营企业家大量进入党组织以及人大和政协。




随着纵向结构和中间层级的兴起,要素市场也得到了发展。




首先,是劳动力的市场化。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源源不断地涌向沿海地区,人口红利开始逐步显现。与此同时,效益不佳的国有企业,员工开始下岗,政府针对性地推出”4050工程“,帮助下岗工人再就业。




另一个主要的城市劳动力类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职业学校和大学毕业生。同时,以前作为国家雇员工作的专业人士和官员,开始自愿“下海”。




其次,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劳动力市场逐步市场化的同时,资本、土地、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也越来越多地通过市场进行配置。




与劳动力供应相对充裕不同,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等关键生产要素相对稀缺。同时,国家不允许市场行为者完全进入要素市场,而是将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委托给自己的经济代理人——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央企和地方政府。




这种安排对私营企业家的行为产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影响。大多数私营企业家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维持较小的经营规模,二是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合作,形成各种收入分成方案。




现代中国对土地的严格控制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市场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制度安排。




1994年的住房改革预示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改革分阶段进行:在第一个阶段,城镇居民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现有住房;在后一个阶段,除符合福利住房条件的家庭外,城市居民必须从房地产商手中购买商品房。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中国进入快速城市化时期,房价开始飙升。




房地产市场对土地市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尽管住房几乎完全市场化,但地方政府仍然是城市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者。在这一制度下,地方政府通常规定土地的用途,然后以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拍卖商业用地。为了使他们的土地出让金最大化,地方政府成了不间断的城市化进程的最热心支持者和熟练的土地经销商。




同时,中国目前的土地市场存在明显的双层结构:城市土地使用权是可交易的,地方政府是唯一的卖方;农村土地使用权只能部分交易,而且带有条件。




金融市场或许是中国守护最严密的市场。在这一领域,国家主导着所有的主要部门,包括银行、保险、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甚至是刚刚起步的风险投资市场。




中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是四大国有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的银行业改革期间,财政部剥离了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并将其转移给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银行部门受到严格监管,这意味着为高风险投资融资的成本特别高。由此导致的系统性错配,成为地下银行或影子银行出现的根本原因。这些银行,大多位于商业活动非常活跃的中国沿海城市。




21世纪初,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数以百万计的中国中小企业进入全球市场,以价格优势迅速占据了全球价值链的低端。这成为80年代个体户以及乡镇企业主导的第一波市场化浪潮,以及90年代国企改制放权主导的第二波市场化浪潮之后,由全球化推动的新一轮市场爆发式增长。




第一次浪潮,是由市场机制自下而上的发展引领的,并从农村边缘地带发展到城市经济。伴随第二波浪潮而来的,是在市场和国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中间层级。第三波浪潮本质上是由全球化推动的,实际上是对国家加强对国内市场控制的补充。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次市场化浪潮




经过40年的经济改革,私营部门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混合经济当中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部分。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一直在适应和重新定位自己与私人资本的关系。




在国家—资本关系的逻辑中,国家的核心关注点始终是经济增长和就业这些首要的政治目标。在国家与私人资本之间的制度安排,既有刚性的部分,又不缺乏必要的弹性。




对此,郑永年使用“中间地带”这一概念,来分析国家和私人行为者之间的纽带。中间地带,是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相互作用,以实现一系列达成共识的经济和政治目标的空间。因此,这个空间可以让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之间不断地进行协商。




市场—国家纽带,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类:伙伴关系模式和国家代理模式。伙伴关系模式,描述的是国家支持或资助私营企业,但不直接提供关键的生产要素,也不控制其发展方向。国家代理模式,描述了私营企业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目标的代理人或工具。两个大类还可以作进一步细分,如下图所示:




市场-国家纽带的类型




改革时期的中国政府在积极促进私营部门发展的同时,也同样积极地将私营部门纳入其主导和保护战略中来。




国家—私人关系的常见模式是,当一个企业很小,且没有任何政治和社会意义的时候,国家可以不管它,甚至促进它的发展,但是一旦它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并开始具有财政意义甚至政治意义时,国家将建立自己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以主导私人资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最深刻的变化之一,就是货币供应量的扩大和社会的货币化。可以说,货币化是中国引人注目的增长和结构变化的最重要引擎之一。




1980年,中央领导层发起了以中央—地方财政分权为特征的财政改革,鼓励省级政府进行改革和重振国有企业。这些措施有效地确立了省级政府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财政自主行为者的地位。




在1984年公布的全面改革计划之后,1985年又进一步进行了财政改革,以巩固最初的财政分权。中央还采取了新的措施,以确保省作为一个预算单位能够平衡其预算。




1987年,中央采取了更激烈的改革,以加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财政刺激。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了财政包干,地方政府成为财政盈余的获得者和事实上自给自足的财政单位。




1988年以后,中国进入了中央财政快速下降的5年时期,导致了1994年的财政和金融改革。




在汇率方面,双轨制结束使命,取而代之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允许人民币有小幅度的浮动。同时,实行强制结汇制度。




随着外汇改革巩固了中央对外汇储备的控制,国际贸易体系的管理被国家统一起来,置于国家海关总署的垂直管理之下。随着中国于2001年12月全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分散在各地的贸易体系最终被重新集中,中央政府被授权启动其关税和贸易政策调整的宏大项目。外贸改革和长达10年的人民币与美元持钩的制度,为国内最重要的财政和金融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1994年开始、1995年结束的国家银行体制改革,标志着向中央管理的金融体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1994年,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它们从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手中接管了政策性贷款业务,从而将银行系统分成了两个功能区隔的子系统。




另一项并行的金融改革是中央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被确认为中央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或者说是宏观经济管理。到1995年,中央政府已经接管了金融系统的控制权。




1994年1月开始实行分税制,以取代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旧的可协商的大包干制度。改革的直接结果是逆转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财政收入状况。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20%多一点上升到21世纪初的50%以上。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中国几十年来第一次逐渐地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结构,中央银行、财政部和中央计划机构负责货币、财政和产业投资政策。




1998年,再集权的金融和财政体制成功地应对了宏观经济管理的第一个重大挑战,即帮助中国渡过了亚洲金融危机。通过这些新成立的强大机构,中央政府能够制定全国性的货币、财政和投资政策,并直接控制经济,同时把经济增长和金融创新的工作交给地方政府。




“九四体制”的结果之一是,大型国有银行在新近整合的国家主导的金融部门中崛起,类似于金融领域改革后的央企。




“九四体制”的另一结果,是地方政府的企业化。由于分税制改革将大部分主要税收分配给了中央政府,且中央集权的制度要求高政绩(如经济发展),所以地方领导人一直在寻找预算外的资金来源,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通过1998年开始的土地拍卖制度进行的土地出让,以及10多项基于当地房地产的税收,为地方政府与开发商、银行家和其他企业家进行交换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平台。根据土地的经济价值,城市土地的使用权被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转而将这些出让的价值计入房地产的最终价格。




除了将土地出让作为财政收入的直接来源外,由于金融集权使国有银行摆脱了地方的政治影响,地方政府还开始将国有城市土地作为抵押,通过一个被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专门平台来获得银行贷款。这些融资平台通过国有银行贷款,将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转化为现金流。




由此,虽然地方政府没有合法的创造货币的权利,只能控制有限的财政资源,但它们设计了一个基于土地和自然资源的财政—金融体制。




做个小结:过去,一个单一的、庞大的计划体制控制着所有的生产要素和商品,而今天,中央政府将生产要素的控制委托给了三个主要的代理人:把城市土地委托给地方政府;把战略性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委托给央企;把大部分信贷功能委托给国有大银行。




中央政府把控制信贷扩张和通货膨胀放在首位,但在这种新的机构结构下,要做到这一点,难度要大得多,因为这三个指挥机构都有通过强有力的市场干预来扩大信贷和货币供应的动机。




同时,以土地和自然资源为中心的地方发展模式,导致了对社会生产性产品的投资不足,如技术创新、公共教育和医疗保健,以及对廉价劳动力、低环境标准和高能耗的过度依赖。如果这种模式无限期延续下去,当土地和自然资源枯竭时,中国经济将面临重大危机的风险。




针对国有企业,郑永年尝试回答两个问题:


  • 为什么中国国有企业仍然是后改革时期政治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为什么国企会以现在这样的方式进行组织?



关于第一个问题,郑永年认为其历史根源,来自于中国的“家庭自留地”经济实践。1949年,全国土革之后,开始了农业集体化运动,最终建立起人民公社制度。




为了满足农业生产合作社无法满足的不同家庭的需要,家庭自留地制度被创造出来。1955年,这一制度正式合法化,约定自留地的比例为5%,政府不会对家庭自留地的产品进行征税。




这一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 第一,家庭是一个利己的理性行为者。
  • 第二,家庭自留地制度是一种产权制度。
  • 第三,家庭自留地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
  • 第四,家庭自留地制度是一种独特的交易模式。
  • 第五,家庭自留地制度是福利改善的一种形式。



郑永年认为,可以把家庭自留地制度看成是一个小型的政治经济体制,因而,中国的国有部门,可以看作是放大版的家庭自留地制度。




国有部门的存在,意味着国家的生存可以不依赖于它与经济其他部门和整个社会的互动。也就是说,国有部门是政权经济可持续性的最低制度保障。此外,国有部门也服务于政权管理社会的利益诉求,为保持整个经济健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平衡其他经济部门,建设私营部门无法解决的重要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应对经济危机等。




关于第二个问题,可以通过梳理国企改革的历程,来加以探讨。代表性的国企改革思路,如下图所示:




国企改革时间线




自2003年以来,央企的总利润和总资产快速增长,并在2009年的4万亿元救市计划实施后获得进一步扩张。2008—2013年,央企的总资产翻了将近一番,可见其扩张的规模之大。




201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此后,央企被界定为中央国资委直接监督的企业。




在中国新的经济体制下,央企是国家经济权力的一部分,有义务贯彻中央政府关键的宏观经济目标,特别是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自21世纪初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将央企作为最稳定、最安全的税收来源。以2010年为例,所有国有企业合计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1%,仅122家央企就占了23%。




同时,央企的精英管理层也是党的高级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对他们的职位有合法的管辖权,并对他们的职位任命行使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2006年之后,国企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干部轮换加快了。在央企中表现出色,很可能为进入省级领导层提供一个理想的起点。




从经济角度,以平均股本回报率衡量,国有部门的整体经济表现显著落后于非国有部门。同时,在企业治理、收入分配、垄断定价、海外市场行为等方面,国有企业也面临着挑战。




央企所具有的能够在国家与市场边界自由跨越的独特能力,使得它们相对于中央政府和任何地方市场而言,享有最高程度的自治。因此,郑永年认为,央企是对中国“制内市场”体制最根本的挑战。




后记:保卫社会



没想到,就这样啃完了一本政治经济学的学术著作。




顺手百度了一下作者郑永年先生,原来得益于“媒体友好型”的性格,他“一直是中国主流媒体热衷采访的学者”。2020年8月24日,他还受邀参加了最高领导人主持召开的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




郑先生的学术努力,令人钦佩。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要想拥有自己的原始创新,并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就一定要有立足自身历史发展的视角,以及抽象更加符合自身历史的概念与框架的能力。




对此,用郑先生话来说,就是:




中国学者需要反思西方中心的话语,找到中国自己的真命题,并努力实现中国现象的概念化和理论化。




通过辨析市场与国家的关系,将东西方主流政治经济系统归纳为场内国家与制内市场,并在此框架内观察行为者的“互动”方式与结果,确实立意深远,独树一帜。




在将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的解释“脱离”出西方的解释框架后,就能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优势与问题、发展与趋势,进而“寻找中国改革的真命题”。




与西方体制相比,中国经济的效率和创新能力主要在底层的自由企业和中间层,而中国的三层结构经济体的优势在于能够预防大的经济危机、能够建设大规模的基础设施、能够大规模有效扶贫等。




这些思想和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刷新了我的认知。更没想到的是,在最后的总结部分,我受到了更大的触动。




如果说“制内市场”的提出,是为了分析清楚“中国是什么”,那么这种分析的最终落脚点则是落在了“保卫社会”之上。




在历次危机中,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社会都是一个很容易被权力和市场牺牲的弱势角色。之所以大力提倡“保卫社会”,是因为在郑永年先生看来:




最弱的社会,一旦失去了生存权,就会暴力化,因为在人类历史上,暴力永远是社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社会改革解决经济改革带来的负面后果,经济改革的成果才能巩固下来,并为未来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奠定新的制度基础。




保卫社会的根本,就是要在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三角关系中做大做强社会,使之能够平衡另外两者的力量。




也就是说,社会所代表的民生,需要能够有效地平衡国家所代表的权力,以及市场所代表的财富。其结果就是,社会不仅“大”、“强”,而且要“好”。




实际上,这样的讨论与努力,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长期以来,法家人士以国家为中心,儒家学者以社会为中心,展开过大量的辩论;而经济和市场,更多的是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背景下进行评价的。




如果用人的身体来譬喻这三者,国家所代表的权力,是人的头脑;市场所代表的财富,是人的躯干;社会所代表的民生,是人的四肢。




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思考这三者,以不同的比例组合起来,所可能呈现的样子。




有了这样直观的认识,我们自然就能理解,为什么这三者需要适当的平衡,以及过度的失衡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至此,郑永年先生完整地呈现了一位社会学者的担当。




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需要适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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