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洛阳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公司(洛阳纳税大户)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0日,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将今年的经济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60项具体任务,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其中,通知中明确提出:


➤确保全年59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00亿元以上。


➤全年新增贷款500亿元以上、其中项目贷款100亿元以上。


➤聚焦风口突破,谋划产业性项目,坚持“六新”并重,谋划储备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风口产业项目。


➤紧盯上汽集团、韩国现代、深圳惠科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招商,推进红岩新能源重卡生产基地、现代机器人产业园、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等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全年驻点招商落地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0个。


➤推动洛玻“一总部三基地”等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加快落地,引进培育不少于50家高成长性创新企业。


➤对重点技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出台“专精特新”专项奖励支持政策,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


➤引导支持国晟、国宏、文旅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整合业务板块、拟定上市主体、划入经营资产培育上市企业,积极推动洛轴混改上市,2022年4家以上企业启动上市计划,2025年成功上市募资。


➤支持国晟、国宏、文旅等并购上市公司3家以上。


➤支持市属企业深度参与驻洛央省企定向增发、分拆上市、二次混改、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争取省文旅集团落户洛阳。


➤放开市场化基金在洛设立,重点引进扶持投资A轮、企业初创期的天使创投基金。


➤鼓励上市公司、产业龙头、高水平社会资本设立2支以上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鼓励县区参与。


➤引导市属国有企业设立2支以上市场化基金,协同产业培育。


➤优化整合市级层面35支引导基金,做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全年投资15亿元,投资总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争取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15亿元以上。


➤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天使创投基金,争取省创投引导资金3亿元以上。


➤建立完善不少于120家的上市企业后备库,遴选20~30家企业重点孵化培育。年内力争2~3家企业上市。


附全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洛政办〔202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徐衣显市长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60项具体任务,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把高质量完成好会议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三个一批”项目建设


(一)服务项目落地达效


1.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规划审批、文物考古、环评等15个前期事项全部实行政府代办,开发区内一般性投资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完善创新“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举措,年底前一般性投资项目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坚持联审联批周例会,实行领导分包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年度考评、跟踪督办、对账清零、实地核查,确保省级审批事项上半年完成,市级事项9月底前完成,提升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确保全年59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4.确保276个省市重点项目按时开工、134个项目如期竣工投产,特别注重优选存量做大风口增量、注重破除阻碍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障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项目土地保障上,一是按照不低于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5%划定产业用地保护红线;二是产业项目用地增存挂钩指标应保尽保,实现重点项目用地尽保快保;三是完成全市所有开发区区域评估,全年出让“标准地”超过产业用地的80%;四是完善新型产业用地配套政策,精准高效供地;五是推行工业用地年期弹性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六是持续开展批而未供用地专项清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三未土地”,确保全年处置批而未供17700亩、盘活低效用地6500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项目资金保障上,落实重大项目主办银行制度,制定“一对一”专项融资方案;每月召开企业融资对接会,支持银行探索“专精特新贷”“创业贷”“成长贷”等金融产品;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续保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保障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全年新增贷款500亿元以上、其中项目贷款1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7.项目环境容量保障上,变“项目单位申请”为“政府主动服务”,争取省重点项目能耗、碳排放指标在省级范围统筹调剂,保障列入“白名单”的重点项目在一般管控情况下连续施工;持续做好项目环评豁免管理和登记备案指导帮扶,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让更多企业受益受惠;实行百万吨乙烯、中建材电子玻璃等重大项目预支减排量承诺制,确保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精准高效大招商、招大商


8.利用好进博会、省投洽会,创新组织好牡丹文化节国际性经贸洽谈活动,确保签约项目总投资800亿元以上,特别注重延链补链强链、注重“无中生有”做强“风口”变量。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发挥3个招商联络处和48个市、县驻点招商组作用,紧盯上汽集团、韩国现代、深圳惠科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招商,推进红岩新能源重卡生产基地、现代机器人产业园、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等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全年驻点招商落地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0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围绕“五链耦合”,聚焦风口产业、优势产业,编制产业链招商路线图,推动洛玻“一总部三基地”等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加快落地,引进培育不少于50家高成长性创新企业。依托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等深入开展基金招商,推动哈啰超级工厂、万达高胶粉生产基地等项目年内落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国宏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科学务实谋划储备项目


11.聚焦创新引领,谋划平台性项目,谋划推进伊滨科技城、龙门实验室、智慧岛创新社区和青年驿站等创新平台载体项目。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2.聚焦风口突破,谋划产业性项目,坚持“六新”并重,谋划储备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风口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3.聚焦争创优势,谋划支撑性项目,加大高铁、机场、高速、快速通道、轨道交通、能源、新基建等重大基础设施谋划力度,积极推动获得国家规划批准的呼南高铁豫西通道早日开工,加快新机场选址,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储备项目库。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信局,洛阳轨道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14.不断充实重点项目和“三个一批”项目库,确保全年滚动储备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三个一批”储备项目数量保持在开工项目的3倍以上,产业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占重点项目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


(五)惠企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15.继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四季度部分税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确保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


牵头单位: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加大“三大改造”奖补力度,对重点技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出台“专精特新”专项奖励支持政策,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全年降低实体经济成本60亿元以上。同时,健全优惠政策,让本地成长性好的企业和贡献大的项目享受最新的招商政策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解难题促发展


17.全面推行中小企业纳入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深化中小企业“三省”“三零”办电服务,超前启动中小企业配套工程,持续压降电力接入时限。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健全“人社专员”制度,开展“互联网 就业”招聘活动。出台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每季度组织一次大型产销对接活动,提升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功能,落实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支持总额度超过100亿元;推行政府还贷周转金网上申办,放大财政资金不少于10倍,全年周转金额4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坚持系统统筹治理,做好根治欠薪和政府拖欠账款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


22.对全市重点企业,实行市、县、乡三级领导分包联系全覆盖,建立企业反映问题台账,实现“现场解决-分级协调-专班交办-督查反馈”全流程办理,全年问题解决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3.加快建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平台,主动推送,精准匹配,快速兑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制作惠企政策汇编和操作指南,分类梳理“含金点”,开展惠企政策进县区、进园区、进企业“三进”活动,创新“云宣讲”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完善督导考核体系,制定活动表彰奖励办法,将问题化解率、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完善“以助企实绩论英雄”工作导向和考核办法,以“政策落实度”提高“企业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城市更新


(八)系统制定政策和规划体系


25.紧盯打造平台型创新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青年友好型城市“三大目标”完善顶层设计,从规划设计、土地整合、文化保护、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等方面,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及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26.有序推进城市交通、给排水、市政公用设施更新,构建综合、开放、高效、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27.严格落实《洛阳市城市风貌管控导则》,着力塑造以“现代唐风”为主体的城市面貌。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28.编制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专项规划,构建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文广旅局、体育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九)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9.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机制,密切关注重点楼市指标尤其是供给、销售、价格等指标变化,精准实施调控,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0.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入实施青年安居工程,构建“租、售、补”一体化安居体系,持续推进东方光源2000套公租房建设,开工东方光源3期、绿洲花园3期经适房2867套,筹建70平方米以下为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1.坚持一案一策、细化节点,设立政府监管专户,管住管好预售资金和剩余资产处置资金,证缴分离、容缺办理解决项目手续问题,府院联动加快涉法涉诉和经济纠纷类项目处置进度,确保5月底前10个配套基础设施类问题楼盘化解到位,11月底前50个停工烂尾类问题楼盘补齐建设手续、恢复正常施工或完成破产程序,年底前161个问题楼盘全部化解处置到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32.开展拆迁安置房建设三年攻坚,强化106个在建项目督导推进,确保年底前兴隆寨等7个项目竣工交付、七里河等28个项目主体封顶,确保今年新开工的潘村等14个项目3月底前完成征迁,5月底前完成施工许可等手续,9月底前实质性开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33.以社区为单元,把今年重点改造的770个老旧小区划为90个左右的片区,实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整合社区有效资源,统筹推进合楼并院、资源共享,确保开工改造81688户、建成3.8万户。以联合审查代替逐项审批,提高小区改造手续办理效率,特别是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手续,降低加装成本,全年引导群众加装电梯50部以上。全力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年底前全部完成雨污分流、海绵化改造和“三线”规整或入地,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4.优化“地铁 公交 慢行”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上半年开工建设南山大道西延、滨河南路西段提升改造等重点市政工程。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打通5条断头路,改造8条城市道路、7条精品背街小巷,建设一批支路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洛阳轨道集团,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5.新改建公厕185座。探索实施城市区机动车差别化计时收费,新建公共停车场40座、新增停车位7800个。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6.伊川“引热入洛”工程随洛伊快速路(208东线)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开展城市区集中供热“转改直”三年行动,每年完成5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力争三年集中供热直供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伊川县人民政府,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7.分批分步骤实施城市区高中迁建,6月底前开工建设首批8所现代化高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8.加快建设省第二儿童医院、市中心医院伊滨医院等重点医疗项目,引导一批二级综合医院转型发展为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9.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社区化,打造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体育公园等,今年建成60个示范性社区健身中心、2023年实现中心城区社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数智赋能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40.打造统一安全的云、网平台,完成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资源集约共享。积极拓展智慧城管、智慧交管、智慧应急等智慧场景应用,打造“洛阳城市大脑”总应用。加快建设豫西应急指挥中心,构筑城市生命线、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专项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形成城市安全风险防范“一朵云”“一张图”,构建完善社会治理“一网通管”“一网协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卫健委


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分类指导产业布局优化


41.统筹优化市、县两级产业规划和布局,2月底前编制完成洛阳市生产力布局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开展产业布局研究,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高效协同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环都市区承接都市核心区产业转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2.建立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落实差异化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3.出台专项政策,做好用地统筹,指导推动县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按照产业用地不少于60%的要求编制开发区空间规划,保障产业项目落地;挖掘集体土地潜力,为南部生态发展区发展氢能风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及储能产业留足空间。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聚焦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44.高质量完成开发区改革任务,精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清退园区僵尸企业,盘活低效存量土地,留足发展空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5.加强县域产业指导,推动7县2区以开发区为载体,聚焦主导产业久久为功,支持新安、伊川聚焦铝钛等精深加工,推动新材料向高附加值方向延伸,积极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产业集群;支持栾川做大做强钨钼科技新材料产业,汝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分别打造超400亿元、超300亿元产业集群;支持洛宁新能源、嵩县中医药产业培育壮大,尽快形成龙头带动;支持孟津聚焦高端化工、偃师聚焦节能环保、宜阳聚焦航空航天产业,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能,力争今年县域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以富民为导向大抓乡村产业振兴


46.一是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种养业。促进伊川绿色杂粮、孟津瓜菜、洛宁水果等提质增效,确保特色种植稳定在500万亩左右、年产值220亿元以上。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三变”改革为抓手,推动规模化经营,积极引进培育乡村运营商,拓展“企业 合作社 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直通车”制度,新培育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家以上,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培育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三是加快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以标准化、专业化为方向,推动面、油、肉、乳、果蔬五大类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百亿元,打造10个以上省级优质农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7.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实施乡村旅游示范工程,支持栾川潭头、嵩县车村等开发中高端乡村旅游产品,建设精品民宿20家,叫响“伏牛山居”“黄河人家”等民宿品牌,乡村旅游人均消费超400元、增长20%。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扩量增效优化县域市场体系


48.补齐物流业发展短板,整合提升铁路专用线、仓储及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加快环都市区华晟大宗商品物流园、中储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在南部生态发展区布局50座田头仓储冷链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9.提升商贸体系,加快偃师农贸城、汝阳数字农批市场等商品市场建设,打造3个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40个乡镇商贸中心,每个县培育1-2家税收超千万的商务楼宇,提高商贸服务能力。壮大农村电商,加大电商创业农民信贷支持,统筹开展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等专业化服务,打造共享直播间80个以上、村级电商服务站100个以上,农村电商交易额突破70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促进城乡协同融合发展


50.推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创新平台等市级资源与县区共享,支持清洛基地、特材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参与汝阳、宜阳等县域产业发展,支持蜂乐园、隆华科技等县域高科技企业布局建设研发中心、中试基地,6月底前各县建成1个主导产业创新平台;支持西工区申建B型保税物流中心,推动伊滨经开区、洛龙高新区、洛阳工业园区等建设自贸区开放创新联动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1.加强指导管控,按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省级开发区考核办法,加强约束性指标考核,对发展好的县、开发区给予支持激励,排名靠后的县约谈诫勉,后两名开发区黄牌警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培育发展资本市场


(十八)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


52.引导支持国晟、国宏、文旅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整合业务板块、拟定上市主体、划入经营资产培育上市企业,积极推动洛轴混改上市,2022年4家以上企业启动上市计划,2025年成功上市募资。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工信局、财政局


53.支持国晟、国宏、文旅等并购上市公司3家以上,在获取上市平台的同时,募集资金投入洛阳重大项目,同步遴选标的企业注入上市平台,实现资本、资金、资产高效联动。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54.支持市属企业深度参与驻洛央省企定向增发、分拆上市、二次混改、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争取省文旅集团落户洛阳。强化与驻洛央省企、科研院所产业项目投资孵化,“一企一策”投后赋能,探索实施“引进项目-国资投入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支持新项目发展”运作模式。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文广旅局


(十九)大力发展市场化基金


55.放开市场化基金在洛设立,提升准入、募资、退出等环节便利化程度,重点引进扶持投资A轮、企业初创期的天使创投基金。鼓励上市公司、产业龙头、高水平社会资本设立2支以上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鼓励县区参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设立2支以上市场化基金,协同产业培育。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56.优化整合市级层面35支引导基金,做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全年投资15亿元,投资总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争取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15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天使创投基金,争取省创投引导资金3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局、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


(二十)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


57.一是推进“四板”和上市企业后备库扩容。引导企业积极对接“四板”市场,年底前“四板”挂牌企业达到500家,以引导干部市场意识增强、推动企业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完善不少于120家的上市企业后备库,遴选20-30家企业重点孵化培育。


二是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一对一”跟踪服务在审在辅企业,限时解决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上市中介服务业绩档案,筛选沉淀优秀团队,提升服务水平。年内力争2-3家企业上市。


三是着力提高融资规模。鼓励上市公司加强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全年再融资50亿元以上,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上市企业定增。积极推进债券融资,引导企业开展主体评级,完善发债主体资格,全年融资22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完善推进机制


58.整合财政奖补资金,对申请在北沪深交易所、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四板”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创投风投基金比例,合理确定返投倍数;完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容错机制、考核评价奖励机制。探索“投贷联动”模式,鼓励基金、银行协同推进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59.加强对外交流,邀请交易所等机构来洛指导,积极组织专家培训,开展“走进交易所”活动,提升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资本市场意识和能力,营造资本市场发展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守定力、优效能、防风险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2022年1月28日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