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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保函)

【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江西省住建厅等两部门发出通知】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明确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施工单位因担保索赔取得的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江西住建)


来源: 江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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