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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海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登记案登记办经营者法》相关规定,从事货物备案进出口备案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对外贸易构办理备案登记登记。



据悉,为进一步打开新港区外贸工作新局面,新港区企业服务部在对接《中国(湖南)自由登记表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承接第一批省级经济对外贸易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中的省级赋权海南外,积海南极对接市商务粮食局等经营者上级部门,成功获得国家商务部委表托,成为第55批15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之一,将有利于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高效登记表服务,推动新港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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