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A公司出租给B公司办公场地,今年5月28日收取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租金30万元(每月租金2.5万元),并签订合同。涉及到5月1日全面营改增,该笔租金该如果缴税,是缴纳营业税呢?还是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1税务处理
①2016年4月租金应缴纳营业税
2.5万元×5%=0.125万元
②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租金应缴纳增值税
2.5×11÷(1 5%)×5%=1.3095万元
2账务处理
①4月份
确定当期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费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②5月份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收账款
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费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缴纳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③6月份申报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费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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