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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及附加”建议这么核算及2016年报的调整

政策规定

实务是这么变化的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税金及附加”科目,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3.核算流程:先计提后缴纳,通过“应交税费”计提

(1)以后期间发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纳税义务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印花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2016年的报表调整

原则:是将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的税费,在“税金及附加”,同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1.冲回以前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印花税

贷:管理费用

2.按照新规定执行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印花税

由高顿财税学院讲师陈志坚老师整理,来源: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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