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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会计人员对所有者权益核算有哪些方面的了解?

所有者权益是指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它是企业所有者对资产的剩余索取权,是企业资产中扣除债权人权益应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

一、所有者权益的特点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拥有权。与负债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向投资人返还资金、而负债则需按期返还给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负担。

2. 企业所有人凭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享受分配税后的利润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指分配税后净利润的主要依据,而债权人除按规定取得股息外,无权分配企业的盈利。

3. 企业所有人有权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者授权管理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但债权人并没有经营管理权。

4. 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和亏损负有无限的责任或有限的责任,而债权人对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发生关系,一般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

所有者权益滞后于债权人的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负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权益,这是因为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只能是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剩余权益。因此,当企业进行清算时,变现后的资产首先用于偿还负债,剩余资产才在投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企业减资的核算

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减资一般采用注销资本的办法,实际上就是用资本弥补亏损。非股份公司注销资本时,应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股份公司采用注销股份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的办法,实际上是用股本弥补亏损,在注销股份面值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时,应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提取盈余公积的作用

公司制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有三项用途。

  •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企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期间为5年),对企业经过5年期间未补足数额的亏损,则必须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用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然后按规定办理增资手续后,可将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转作实收资本或股本。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提取盈余公积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它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一样进行循环周转,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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