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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决议称:20云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决议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股利开地点:云股东大会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忠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688,625,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7,976,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50,648,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9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51,096,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投资者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50,648,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股利的2.9799%。


(三)公司分配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22年2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股东大会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30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23%;


反对4,322,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7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3,840股向,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408%;


反对4,322,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泽江先生、张亮先生为公司第向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现金《选举赵泽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84,401,18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72,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7335%。


赵泽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84,268,1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739,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4732%。


张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赵泽江先生、张亮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鹏、刘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投资者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分配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附:


赵泽江先生简历


赵泽江。男,汉族,1964年 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 10月参加工作。历任洛阳铜加工厂第一分厂熔铸分厂技术员、熔铸厂设备科副科长、科长、熔铸厂副厂长、工会主席,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副厂长、厂长,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电子铜带厂厂长、熔铸厂厂长,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国铝业集团现金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赵泽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张亮先生简历


张亮。男,汉族,1982年 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业务主管,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法律部业务经理、经理。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张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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