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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诚汽车救援公司(山东通畅汽车救援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840.62万元,对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并对厂区进行局部给排水设施改造和雨水管改造。改造完成后,综合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分为前段工艺和后段工艺,前段工艺主要由格栅、沉砂、调节隔油、高效沉淀、过滤、冷却和污泥处理系统组成,最大处理能力4000m3/h ,平均处理水量3600m3/h。后段工序为超滤 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800 m3/h。改造完成后,吨钢新水消耗由5m3/t钢降低至3.5m3/t钢,几个大的区域能够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冷轧,210,2250厂,一炼轧,7#,8#高炉区域;其他生产部位如180,280,3通畅60烧结,制氧,焦化,气柜等区域采用截流制排水,将生产废水或污染较重的初期雨水经过集水池沉淀后分别抽入大污水和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大量回用,少量高盐废水进入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以实现涟河以西生产区为两个达标污水排水口。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①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动力式的施工机械作业,施工现场挖掘、装卸、运输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同时作业时,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源强声级80~105dB(A),声级较高。


②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洗砂和混凝土养护等。


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建筑垃圾。


⑵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①营运期大气污染源:本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有限公司产生公司的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NH3和H2S;


②营运期水污染源:综合污水处理站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等,通过厂区内污水管线收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浓盐水;


③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④营运期固体废物娄底:主要是污泥。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专用车辆,选择水泥搅拌车,对散落的泥土及时清扫。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将暴雨径流引至雨水管网排放,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


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暂存,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排放。


⑵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中诚水治理措施


综合污水处理站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等,通过厂区内污水管线收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产生的公司高盐水为200m3/h,拟送涟钢小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40%回用,60%外排至涟水。


②废气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密闭等措施进行治理。


③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机泵全部安装在室内;污泥脱水机房及噪声较大的车间内的操作室设隔声室。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设备在采取了有效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厂内暂存,送涟钢烧结车间焚烧处置。


二、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31日对项目东北1000m(1#涟钢二幼)、项目西南35m(2#斗罡村)和项目南200m(3#高溪村)的大气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NO2、SO2和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委托湖南中诚通畅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对湘钢大污水处理系统边界外1米(主导风向上风向)、湘钢大污水处理系统边界外1米(主导风向下风向)和厂址西南方(高溪村)进行了NH3和H2S现状监测。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NH3、H2S一次最高允许浓度执行0.2mg/m³和0.01mg/m³)。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为了解涟水娄底段水质情况,本评价收集了娄底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涟水常规监测有限公司断面红卫坝断面(W1)、江龙滩断面(W2)的水质监测资料。


红卫坝断面:2014年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汞、挥发酚、粪大肠菌群超标,超标率分别为8.3%、8.3%、8.3%、8.3%、8.3%、10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3、0.98、0.2、0.46、7。超标时段主要为秋、冬季,为涟水枯水期,涟水流量较小,导致污染因子超标;同时涟水周边污水管网没有铺设到位,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涟水河亦导致污染因子的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江龙滩断面: 2014年超标因子为氨氮、氟化物、粪大肠菌群,超标率分别为33.3%、8.3%、83.3%,超标倍数分别为3.65、0.084、1.8。超标污染物因子大部分集中在冬季,为涟水枯汽车水期,涟水流量较小,导致污染因子超标;同时涟水周边污水管网没有铺设到位,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涟水河亦导致污染因子的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本项目委托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至1月21日对高溪河:涟钢排污口上游500m和高溪河入涟水河前50m两个断面的pH、CODCr、BOD5、N山东H3-N、SS、总磷、石油类、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镉、锌、铜、铅、六价铬进行了实测。监测结果表明:高溪河监测断面被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评价收集了2015年5月28日至5月29日项目东北面1.2km曹家村、西北面1.3km恩口村、西面1.5km东来村居民的水井的地下水监测数据,监测因子:pH、总硬度(以CaCO3计)、铁、铜、锌、镉、铅、砷。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地地下水的水质情况,本项目中诚委托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至2月24日连续两天对东面200m涟滨村李阳家水井、南面1.5km南阳村周结明家水井和西南500m斗罡村曾明家水井的地下水进行了实测。监测因子:pH值、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铁、铜、锌、铬(六价)、铅、汞、镉、砷。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


评价收集了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27日对涟钢集团公司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冷轧厂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点位;一炼轧厂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点位;210转炉厂及2250热轧厂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点位;高溪村、斗罡村各布设1个点位;东厂界外布设1个点。由监测数据可知,涟钢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委托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16日对涟钢集团公司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四周进行了噪声现状监测。由监测数据可知,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废气影响预测与环保措施


本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恶臭,主要污染物为H2S、NH3。恶臭源主要分布在进水区(格栅间、沉淀池)和污泥处理区(污泥浓缩脱救援水间),其中以污泥处理系统为主要污染源。本次改造工程与现有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一致,根据现有工程实测数据:项目排放的H2S、NH3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1993)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1.5mg/m3、H2S0.06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废水影响与环保措施


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依托小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3)固体废物影响与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泥,建有污泥暂存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容积900m3, 能满足7天的储存量。污泥定期送涟钢烧结车间焚烧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理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汽车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固废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噪声影响与环保措施


本工程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水泵、污泥泵等固定设备的固定声源,噪声值在85~90 dB(A)。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机泵全部安装在室内,污泥脱水机房及噪声较大的车间内的操作室设隔声室。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山东3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保政策可行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可行性结论


根据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20年),华菱涟钢位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一区三片”的涟钢片,属二、三类工业用地。技改项目都位于原涟钢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符合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娄底市气象站近五年常规气象资料统计结果,当地全年盛行风向为NE风,气出现的频率为12.9%,四季中夏季以SE风为主,其余季节均以NE风为盛娄底行风向。涟钢厂址位于娄底市城区西北方位的黄泥塘,而NW的年出现频率较低,选址相对合理。


本次技改项目选址在涟钢厂内,可充分利用涟钢厂内的运输系统以及水、电、风、气等公辅设施,可以减少新救援增相应设施带来的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3)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根据项目工程分析、2015年排污许可和企业实际排污量可知,企业不需补充申请总量。


(4)风险评价结论


污水处理站工程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包括对水环境的污染等。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4、评价总结论


涟钢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合理。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和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噪声不扰民,固废可以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环境功能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所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四、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件或者E-mail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菱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华菱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23805086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网站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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