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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笔记(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第37条)


深圳海关:


深圳市民 刘先生


刘先生:


您好!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能够依法依规、从简从快规范办理,深圳海关目前上线了“互联网 ”移动办案执法便民新功能。您在手机上下载“掌上海关”或“i深圳”客户端,就可以随时随地在线上远程办理海关行政处罚等相关业务。


■ 如何完成“掌上海关”客户端登录注册


首次使用时,案件当事人可在“掌上海关”客户端通过实名验证注册,就可以登录了。登录后,可以从“掌上海关”—“深圳海关”或“i深圳”—“i深关”进入“海关行政处罚”—“个人中心”,并在线上一次性完成规范、真实、有效的电子签名采集和《海关行政案件线上办理案件当事人承诺书》线上签署,按照相关提示完成操作后,就可以开始办理行政处罚业务了。


■ 如何查看案件办理进度


案件当事人成功登录后,在“海关行政处罚”—“我的案件”栏目,可以实时查看到案件受理、立案、执行等办理状态信息,随时掌握案件进度,对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还可以线上点击直接申请快速办理。


■ 如何远程提交资料


案件当事人可以远程对案件证明材料进行补充,包括: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报关单、价格资料、已缴税款明细、其他材料等5大类别,单张图片大小必须小于3.5M。在补证操作中,当事人可点击“待补证”,进入资料补证页面,进行资料上传提交;点击“审核中”,进入审核页面,查询资料审核原因;点击“已补证”,查看已补证通过案件;点击“审核不通过”,了解资料不通过原因,并可再次提交补证资料,避免多次路途奔波。


■ 如何进行电子送达


根据2021年修订版的《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经案件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在“海关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栏目查看《行政处罚告知单》。如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可选“无异议”,确认完成《行政处罚告知单》送达,并在“i深关”客户端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操作。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选“有异议”,界面会自动提示“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陈述申辩”。经案件当事人在“i深关”客户端线上读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无异议”反馈后,送达状态由“(送达中)”转为“(已送达)”。


■ 如何进行电子支付


在相关文书送达成功后,案件当事人在“海关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栏目可收到银行提供的案件罚款缴纳二维码,当事人可采用微信、快捷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线支付,实时收到支付成功确认信息后,银行系统还会在下一个工作日推送国库到账信息(包括转账账户信息、转账金额、关联案件信息、备注信息)到当事人手机端。


■ 如何继续办理其他海关通关手续


在缴纳罚款成功后,案件当事人在“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栏目可直接接收《海关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用以继续办理海关其他通关手续。


■ 温馨提示


深圳海关“互联网 ”移动办案新功能正在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办案各环节的随时随地线上办理,欢迎广大个人或企业下载使用,以实现更高效的案件办理模式,更优化的法治营商环境。


(深圳海关缉私局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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